MIRROR演唱会|表演涉多类保险 工伤致全失工作力最高赔8年收入
MIRROR演唱会发生大屏幕堕下骇人意外,舞蹈员阿Mo(李启言)等两名Dancer被压伤,阿Mo情况严重。一场严重意外事故,职业安全及劳工权益备受关注。有保险业界称,大型表演活动一般涉及多类保险,包括公众责任险、劳工保险、个人意外及医疗保险、财物保险等。如事故属工伤,在保险以外,事主可再循民事控告雇主,而现时《雇员补偿条例》亦订明因工受伤引致永久地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及致命个案的补偿金额。
一般大型活动涉劳保、公众责任保险及个人意外保险等
香港保险业联会行政总监刘佩玲指,保联不能亦不会评论个别事件,但大型表演活动一般来说都涉及多类保险,常见包括公众责任保险、劳工保险、个人意外及医疗保险、财物保险等。其中劳工保险是根据劳工补偿条例,主要保障主办单位直接雇用的雇员,因工作或在工作时间内受伤或死亡事故的赔偿。刘佩玲又提到,如事故属工伤,雇员除了可获保险赔偿,也可循民事控告雇主并索偿。
界定工伤须先确定雇佣关系 时限内上报劳工处
劳联副主席谭金莲表示,如雇员是公司雇用的正式员工或短期临时合约员工,公司须有劳保承障工伤事件,但若双方未有签署合约,未能直接确认雇佣关系,就有机会无法当工伤处理。她提到,以往遇过个案,工友在工作地点晕倒送院,惟雇主“偷鸡”无上报至劳工处,一再拖延令事件最后不了了之,所以按时上报工伤是关键。
工伤判决将成事主日后民事索偿有力基础
谭金莲续指,上报工伤可厘清法律责任谁属,相关判决会是事主日后循民事提告雇主及相关机构疏忽责任并进行索偿的有力基础:“(工伤赔偿)唔系净系工伤赔偿咁简单,系令疏忽责任更加有根有据。”
按雇员补偿条例 工伤致全失工作能力最低补偿$53.7万
根据现时的《雇员补偿条例》,雇员因工受伤引致永久地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最低补偿金额现为537,780元。相关补偿金额也可按雇员年龄划分三层另作计算,以雇员受伤时未满40岁为例,补偿金额为其96个月的收入。补偿会以上述两者较高的金额为准。若雇员因工受伤引致永久地部份丧失工作能力,补偿金额须视乎程度,按比例计算。
受伤时未满40岁补偿额为96个月收入 致命个案赔84个月
至于致命个案,最低补偿金额为473,610元,或同样按雇员年龄划分三层另作计算,若雇员未满40岁,补偿金额为其84个月的收入,以上述两个金额较高者为准。如任何人曾为工伤死亡雇员支付殡殓费和医护费,可向其雇主申索,以92,670元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