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起底刑事案 董事否认披露两名涉金钱纠纷人士资料 案10月审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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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刑事化条例去年十月生效,一名31岁男子疑在卷入金钱纠纷后,在社交网站披露两人的个人资料,被控4项“未获资料当事人同意下披露其个人资料”罪,为首宗违反起底罪的案件。被告今(20日)在西九龙法院否认所有控罪,控方向法庭申请匿名令及加密令遭辩方反对,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8月23日作审前覆核,届时将处理此项申请,审讯则排期在10月31日进行,以中文审讯,但可以英文进行法律争议陈词,预计需时2日。
被告叶骏轩,报称公司董事,被控于2021年10月19日及20日,在香港,四度在未经资料当事人男子X及女子Y的同意下,分别披露该当事人的个人资料,即其姓名、住址、手机电话号码、职业及其雇主名称,意图导致该当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伤害,或罔显该披露是否会或相当可能会导致该当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指明伤害。
案件编号:WKCC 163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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