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要求5间媒体交出七警案新闻片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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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占领运动期间,在添马公园发生7名警员涉嫌殴打公民党成员兼社工曾健超事件,而曾健超则被控袭警及抗拒警务人员执行职务罪。两宗刑事案分别排期于6月1日及4月11日开审。
刑事案件审讯前,有另一宗相关的民事案今日在高等法院开审。律政司代表警务处处长,并以公众利益为由,要求5间传媒交出当日拍摄到曾健超在龙和道隧道花糟上,涉嫌向警员淋液体及被警员打的23分钟新闻片段,并要求交代摄影师资料。
5间与讼的传媒机构包括无线电视、《苹果日报》、有线电视、亚视及电讯盈科媒体。亚视未有代表及向法庭提交任何文件。
7警、曾健超各被控袭击
控罪指7名警员涉嫌于2014年10月15日凌晨,在龙汇道变电站外殴打曾健超,被告包括总督察黄祖成、高级督察刘卓毅、侦缉警长白荣斌、警员刘兴沛、侦缉警员陈少丹、侦缉警员关嘉豪及侦缉警员黄伟豪,被控“有意图而导致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另陈少丹涉带曾健超回中区警署后,在会面室袭击曾,被加控普通袭击罪。
曾健超则被控1项袭警罪,控罪指2014年10月15日凌晨3时20分,他在龙和道隧道顶花槽上涉嫌袭击11名警察。而4项抗拒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则指他抗拒4名到花槽制服他的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