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移民、有意图离港会DQ 新来港攞半额 市民批港府大细超
第二阶段5,000元消费券会于8月7日开始分阶段发放,港府为计划设限,包括永久离港或“有意图永久离开香港”的市民,将不符合领取资格;另“有条件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人士,则可领取半额消费券。
财政司司长办公室财政预算案及税务政策组主任王学玲今(14日)接受港台《千禧年代》访问时表示,被界定为不合资格的市民,例如曾申请提早领取强积金但最终未有移民人士,可向当局提出覆核。她又提到,向来港专才等派发半额消费券,有助增加归属感。
有听众则不满港府“大细超”,例如对本港有不少贡献的外佣无份;另一听众亦认为,向无纳税的来港读书人士派发消费券并不合理。
▼第二期$5000消费券Q&A▼
王学玲表示,剔除永久离港人士资格并非新事物,早在现金派发计划时已设留港年期条件,加上社会有声音要求已移民或永久离港人士不应获发公帑下的消费券,今次遂增设相关限制。
她提到,是否“移民”很难定义,会循不同因素判断,包括有否以永久离港原因申请提早领取强积金等,若在指定期间不在港、被界定为不合资格的市民,可以提出覆核,如有证据证明自己并无移民,可向当局提交证明,当局会按每宗个案情况作出审视。
广东计划、福建计划可豁免 长期去旅行要证据
她续指,部分离港原因可获豁免,包括因“广东计划”、“福建计划”、工作假期、陪同家人海外就医、海外读书或工作等,将可保有领取资格,惟离港长期旅行则需视乎其提交证据。
▼6月13日 政府公布第二期$5000消费券▼
王学玲又指,“有意图离港”的定义,其中一项凭据是当事人有无在申请提早领取强积名单上,她指港府会向积金局领取名单,并确认其是否符合资格,相信不会存在发放消费券后,始得悉错误发放的情况。
她随后于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发》接受访问时则称,会为所有申请者作资格审核,不符资格的市民会收到短讯,他们可经覆检程序提供长期离港的理由,政府已尽量罗列合理的长期离港原因,包括海外留学、工作假期、医疗需要等,条件已相对宽松。
派予来新来港专才“增加归属感”
至于持签证来港并持香港居民身分证者,例如专才、企业家或来港升学等“有条件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人士,则会获发放半额消费券,她则指不设年期关卡,认为有助挽留人才及增加其在港归属感,当局估计有约30万人合资格领取。王学玲于商台节目解释指,相关做法的为了清楚划线,即所有有可能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人士都可以领消费券。
有听众认为,外佣为本港家庭分担照顾长幼的工作,为社会作出不少贡献,惟未如来港专才等同获半额消费券,认为当局涉歧视;有听众则指,来港读书人士并无缴税,以公帑向其派发消费券并不合理。
▼4月7日 消费券派发首日电器店现爆买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