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监控杀到香港?旺角茶餐厅食客食相 内地网站直播

撰文: 陈宇轩 甄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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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路电视无处不在,但可有想过你在餐厅的食相会被网上直播公开?内地直播网站“水滴直播”,实时直播香港旺角餐厅“大只佬面家”的闭路电视片段,餐厅内情况与顾客食相一览无遗,惹起私隐问题。
“大只佬面家”负责人赖先生回应称,知悉直播事宜,当初是“水滴直播”的公司伙伴“360摄像机”邀请装设摄像机,认为直播收宣传之效。该店外贴出“24小时监控”告示。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该闭路电视使用目的已超出保安理由,有机会触犯《私隐条例》。

“大只佬面家”的监控镜头在网上直播。(“水滴直播”图片)

“水滴直播”是内地实时直播网站,影像由“360摄像机”摄录,能监控整个地方的画面,网站分为多个频道,包括运动、宠物、手艺、教育,涉及中国多个城市,当中更有香港、澳门、台湾的摄像镜头,疑涉私隐问题。

餐厅“大只佬”老板赖先生。(香港01记者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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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内地网站中,涉及香港的实时直播频道有近30个,包括一些办公室、停车场、报纸档、荃湾二坡坊街道等。位于旺角的餐厅“大只佬面家”是其中之一,直播画面能清楚看见食店内的情况,顾客食相一览无遗。记者就监控镜头在网上公开向负责人赖先生查询,他表示知悉该摄像镜头会在“水滴直播”中直播,源于一年前内地公司品牌“360摄像机”邀请他装设,指装设镜头直播能收推广之效。虽然“360摄像机”一度指会就点击率收取宣传费,但最后决定是免费装设,因此欣然接受。

记者在内地网站“水滴直播”按入香港区的直播分类,可见到屯门全景、报纸摊、荃湾街道、店铺及停车场等。(网上截图)

赖先生表示,装设初期有向食客提及CCTV画面会连接网上直播,当时未闻食客对此反感,因此之后都未有再特意解释,只在店外和收银处贴出“已安装24小时闭路电视及录影系统”告示。被问到未经同意将片段直播有可能违反《私隐条例》,赖先生回应指会再考虑处理,短期内不会拆除镜头。

旺角餐厅在店内安装的CCTV(红圈示),画面在内地网站“水滴直播”出现。(香港01记者摄)

食客:不通知食客 做法不妥

法政汇思召集人蔡骐表示,店内如未有清晰告示列明监控镜头的片段会放到网上公开直播,等同令消费者失去应有的知情权,无权提出反对被摄影公开的机会,或有违《私隐条例》中“保障资料原则”的第1原则。若有人就此向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投诉,署方应会进一步调查,要求作出相应纠正。

该旺角餐厅的食客苏氏夫妇表示,对于在不知情下,被食店拍摄并上载至网上直播,做法不能接受,称明白装设监控镜头是有保安需要,惟放上网“有咩作用”,对食店不通知食客举措感不妥。不过,另一食客白小姐则认为,食店是公众地方,被拍摄亦没所谓,就如在街上被人拍照一样,惟对于监控镜头能收宣传效用之说法感奇怪。

旺角餐厅“大只佬”在店铺门外贴上告示,指装有24小时闭路电视及录影系统。(香港01记者摄)

私隐专员:境外资料使用者不受监管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黄继儿表示,在未了解事件和网站运作的详情前,不会评论个别人士或机构的做法有否违规,惟安装摄录机只作实时监察而没有保留摄录片段,又或从拍摄的影像不能清楚看到个别人士的容貌,不算收集条例定义的“个人资料”,此情况下《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并不适用;黄举例其他可能涉及收集个人资料的情况,如直播影像有否标示个别人士姓名和位置等。

黄继儿又指,若事件涉及海外网站,除非该网站的资料使用者能够在香港控制资料的收集、持有、处理等,否则条例是没有域外法律效力,故境外资料使用者不受监管。他建议任何人士如怀疑其个人资料私隐受到侵犯,而又能提供表面证据,可向公署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