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女来港卖淫 坚称与放蛇警员有性交 官将召警员上庭讲述情况
警方早前捣破从韩国招揽女子来港卖淫的犯罪集团,其中两名被捕韩女,昨天在庭上哭诉称曾与放蛇警员性交,案件押后至今天,其中一人放弃说法,承认违反逗留条件,被囚6周;余下一人仍坚持曾与警发生性行为,裁判官把案押后至3月20日召开“纽顿研讯”,以传召有关警员到庭作供,以寻求真相。
控方坚称警员无与被告性交
女被告LEE JUNGHA(34岁),昨天应讯时,听到裁判官劝她勿息事宁人而哭得梨花带雨,今天她仍坚持曾向放蛇警提供性服务。惟控方重申,放蛇警员未有与被告性交。主任裁判官决定召开“纽顿研讯”(Newton Hearing)。
“纽顿研讯”是一种法律程序,一般在被告承认控罪,但对控方案情有争议,法官可召开这研讯,传召与争议案情相关的证人作供,以决定该部份案情是否属实。由于LEE声称曾与警员发生性行为,但控方又坚称没有,裁判官遂决定传召该警员及女被告出庭,并就这有争议的部份作证,再由法庭裁定应接那一方的说法。
而另一韩籍女被告Park Minhee(30岁)今则同意控方案情,而被裁定罪成。辩方求情指,她在警诫下已承认犯案,希望尽量判短的刑期,让她早日回国照顾母亲,她最终被判囚6星期。
两女被告原准备昨天认罪
两名女被告Park Minhee、Lee Jungha,昨天原想承认一项违反逗留条件罪,但两人不同意控方所指,指放蛇警员并没有与她们性交的案情。
虽然Park在听取律师的解释后,原以不再坚持,但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对二人说法表示关注,并强调真相对公义是很重要一环,不可以存“算嘞,忍咗佢”的心态,及草率接纳控方案情,故把案押后,好让两名女被告想清楚。
警方从网上找到提供韩女性服务的广告
警方早前在“猎黄”行动中,拘捕5名人士。案情指警方今年2月从网上广告,得知有韩女提供性服务,便根据广告找联络人,最后协议3,500元肉金,从而接受韩女性服务。
卧底警按指示到酒店房,与被告Park见面,付肉金后借故离开。至3月6日,警方再要求该组织提供两名韩女,更指定要上次见过的Park,愿付肉金9,000元。马伕翌日凌晨带Park及Lee到警方订好于将军澳酒店,两女1时15分入房。
警方当日凌晨二时许,在红磡一酒店找到4名女被告,警方又在洪的酒店房及私家车内,搜出7部手提电话、性交易数簿、27个安全套、KY润滑剂等,并有约12.7万元现金,包括警方作了记认的钞票。
另两韩女已认罪及判刑
同案另两名女被告Byon On-ju及Yun Eunhye,昨已各承认一项违反逗留条件罪,其中Yun被指提供按摩服务,被判入狱6星期。
同案一名被指当“马伕”的被告洪加天(43岁),被控一项贩运人口罪,指他今年2月23日至本月6日,参与贩运Park来港卖淫,暂时毋须答辩,还柙至下月20日再提讯。
案件编号:KCCC742-7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