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前干事陈多伟 认未遵从《国安法》细则呈交资料 判囚3月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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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联会多名相关人士早前遭警方国安处拘捕,其中前副主席邹幸彤与另4名常委,被指未有遵从《国安法实施细则》发出的通知被控。继前常委梁锦威早前认罪被判囚3个月后,前干事陈多伟昨(10日)亦改承认控罪。案件今(11日)在西九龙法院判刑,罗德泉主任裁判官指陈作为支联会的干事,联同其他干事故意不会遵从指示,更到警总发表相关声明,行为挑战执法机关,妨碍警方调查与国安相关事宜,判陈入狱3个月。

5名被告: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36岁,律师)、支联会常委邓岳君(53岁,无业)、梁锦威(36岁,区议员) 、陈多伟(57岁,司机)及徐汉光(72岁,退休人士)。5人涉违反《国安法实施细则》,他们在2021年9月8日,作为支联会干事或管理者或协助管理的人士,获根据条例送达通知,但没有遵从该通知的规定。支联会干事或管理者或协助管理的人士,获根据条例送达通知,但没有遵从该通知的规定。

被告陈多伟承认未有依从《国安法》细则,被判入狱3个月。(资料图片)

罗官判刑时指,本案案情严重,被告陈多伟案发时为支联会的干事,联同其他干事故意不会遵从指示,其后更刑警总作公开声明指将不会交出资料,行为挑战执法机关,更对公众利益造成影响,妨碍执法部门调查与国安相关事宜。罗官以4年半为量刑起点,考虑到陈早前虽然表明不认罪,但尚未定审期,准予其全数三分之一认罪刑期扣减,终判其囚3个月。

陈多伟承认的案情指,陈于2020至2021年度为支联会的干事之一。警方国安处于去年8月25日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支联会多名干事提供资料,惟陈等多名干事随后于同年9月7日到警察总部递交公开信,明言将不提供有关资料。陈多伟随即于同月8日被捕,警方翌日到六四纪念馆及支联会仓库搜查,检取多份会议纪录和财务报表等。

案件编号:WKCC3633/2021

同案5名被告中已有两人认罪及判刑。(详看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