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证|第二阶段今实施 堂食、入健身室、超市要打齐两针
撰文: 钟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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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通行证第二阶段今日(30日)起实施,18岁或以上及接种第一剂新冠疫苗后,已超过6个月的12至17岁人士,要在食肆堂食,及进入指定处所,需打齐两针;如12至17岁人士接种第一剂疫苗后未满6个月,则疫苗通行证仍然有效。
食物环境卫生署表示,在五一长假期会加强巡查,并与警方采取联合行动,对违反防疫规例的餐饮处所负责人、员工及顾客采取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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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通行证第三阶段亦会由原本6月30日,提前于5月31日起实施,届时已打第两针满6个月的市民,须接种第三剂疫苗通行证才继续有效。
政府亦提醒餐饮处所负责人必须使用“验证二维码扫瞄器”流动应用程式,扫描每位顾客的疫苗接种纪录、“医学豁免证明书”或康复纪录二维码。另外,由明日起,所有“医学豁免证明书”必须是医生经医健通或医管局电脑系统以电子方式签发,未印有加密二维码的“医学豁免证明书”将不获接纳。
疫苗通行证第三阶段提前于5月31日起实施
疫苗通行证第三阶段亦会由原本6月30日,提前于5月31日起实施,届时已打第两针满6个月的市民,须接种第三剂疫苗通行证才可满足要求。
▼疫苗通行证接种要求▼
另外,作为过渡措施,政府容许康复者在6月30日前,仍可出示相关康复或感染证明以作疫苗通行证之用。限期过后则必须使用“康复纪录二维码”,或已包含其康复身分的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
▼疫苗通行证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