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政总冲突|三男暴动罪成 还柙到下月判刑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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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于2019年9月发起“全球反极权”游行,最终在多区爆发冲突。当日约有500多示威者在政府总部聚集,向政总投掷汽油弹和砖头,警方则出动水炮车和发射催泪弹,事后多人被捕。其中涉案3名男子早前否认暴动罪受审,案件今(26日)在区域法院裁决,法官陈广池指被告身上携有不少示威者常用的装备。虽然被告的装束非唯一考虑因素,但法官称不相信普通市民会身穿黑衣去到兵荒马乱的现场,目的仅是作为旁观者去“感受”动荡的气氛,终裁定他们罪成。三名被告须还柙至5月24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报告。
三名被告:莫震宇(36岁,音乐制作人)、杨乐谦(21岁,学生)及李其浚(24岁,电脑技术员),被控于2019年9月29日,在金钟政府总部外,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士参与暴动。
法官指当日现场兵荒马乱
陈官裁决时表示,不认同辩方指没有片段拍到被告的行为及被捕的情况,其身上亦未有沾染水炮车射出的蓝色液体,因而指拘捕警员作供时无中生有的说法。陈官认为暴动并不会在某时某刻突然停止,其中人数之多、范围之广大、人影重叠均可能导致片段未能捕捉到被告,但并不代表警方当日的拘捕行动并不存在,众被告在现场被捕是不争的事实。
陈官续指,莫、李二人当日携有不少装备,包括护目镜、手套、防毒面具等,其中李身上的波子相信绝非作游戏之用,而是用以放在地上使人滑倒。虽然被告的装束并非唯一的考虑因素,惟陈官指当日现场兵荒马乱,不相信被告会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事,认为普通市民不会身穿黑衣去到现场,只是想作为旁观者去“感受”动荡的气氛,亦不相信众被告是“完全的被动地”在同日同时段在政总出现,认为唯一无可抗拒的推断是他们均有参与暴动的意图,终裁定他们暴动罪成。
案件编号:DCCC 96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