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会延长暂缓向公屋租户发出迁出通知书 为期6个月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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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房委会向公屋租户采取临时措施,如有短暂经济困难未能及时缴交租金,可向房委会申请暂缓发出迁出通知书。房委会今日(22日)表示,鉴于疫情对本港经济的影响持续,决定再度延长有关安排包括4月至9月,即约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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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会表示,若申请获批,房委会将在这段期间暂缓向该些租户发出有关通知书。租户可联络所属屋邨办事处或中转房屋办事处,以了解安排详情。

房委会补充,在疫情下,为帮助有经济困难租户,房委会已于2020年5月至10月采取临时措施,暂缓向成功申请的租户发出迁出通知书。其后房委会将这项措施先后三度延长至今年3月。鉴于疫情对本港经济的影响,现时房委会再决定在今年4月至9月为期六个月内,再度延长有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