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夫琐事争吵以拖鞋打妻100下 获妻原谅只守行为 官:你好好彩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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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与妻子为琐事争吵,一怒下要妻脱光上衣仅穿内裤下离开单位,之后又把妻子拉回家,并用拖鞋掌掴妻,邻居闻争吵声报警,警员约10分钟后到场导师才停手,妻已被打约100下。调查下妻称前年亦遭丈夫掴40下并有相为证。导师被控殴打等罪,案件今(12日)在西九龙法院再提讯时,控方要求撤销控罪,并透露因事主已原谅被告,不欲指证丈夫,裁判官徐绮薇遂准导师自签2000元,守行为2年,并指导师“好好彩”。
被告施键勋,43岁,报称导师,原被控1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和1项普通袭击罪,两罪均获撤销。
要妻不穿衣服走出家门
案情指,被告和妻子结婚10年,育有两名分别4岁和7岁的儿子居于青衣村屋。今年1月30日早上近12时,被告和妻子在单位在琐事口角,被告怒骂妻子,并要她不穿衣服离开。妻子因担心被打,便脱上衣并赤祼上身仅穿内裤离开单位。被告却跟随她到楼下,并把她拉回单位,然后掌掴她的右耳,令她右耳出现耳鸣。邻居听到两人争吵声报警。
拖鞋打妻10分钟至警员到场
警员到场时,被告妻称被告把她拉回单位后,在睡房内用拖鞋掌掴她的头和面约100次,她用手护著头部,因此双手亦发红,该次袭击持续约10分钟,至警员到达,被告才停手。被告亦承认曾用拖鞋打妻。
妻揭曾遭掌掴40次至咀唇发红
被告妻亦透露,于2020年7月14日晚上,她和被告因琐事争吵,被告掌掴她约40次。她没有报警或求医,但有拍下伤势的照片,显示她的咀唇和左眼角发红。
官称妻或顾及儿子才不追究
裁判官曾问为何要撤销控罪及改为签保守行为,控方解释,因被告妻称已原谅被告,不欲指证他。裁判官指被告幸运,妻子或顾及两名儿子才不追究,最终准被告自签2000元,守行为2年。
案件编号:WKCC43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