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高罚则|拒隔离最多罚1万元囚半年 孩童无强检可罚父母2.5万元
疫情持续,食物及卫生局今日(29日)表示,行会早上拍板通过将《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下,八项公共卫生紧急情况规例的有效期延展六个月至9月30日,但强调有关修订并不代表现行限制在此期间会维持不变。
另外,政府亦修订了强制检测、检疫和隔离令相关法例,将违例者的最高罚则分别增至罚款2.5万元及监禁6个月,以及罚款1万元和监禁6个月。值得注意的是,若小孩或无自理能力人士无遵守强制检测要求,其照顾者,包括其父母将被控告,并有机会被处以罚款和被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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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晚上公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通过修订,《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下八项公共卫生紧急情况规例,将其有效日期延展六个月,至9月30日,发言人解释,延长有关规例的有效期旨在继续保持实施相关防疫措施的法律框架,但并不代表该等规例下现行施加的限制会持续不变直至相应的失效日期,又指相关法律框架已加入弹性条款,容许政府视乎疫情发展,以及恢复社会和经济活动的需要调整个别限制和条件。
新修例所涉及的规例包括:
1. 《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
2. 《预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资料)规例》(第599D章)
3. 《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
4. 《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
5. 《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规例》(第599G章)
6. 《预防及控制疾病(规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规例》(第599H章)
7. 《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
8. 《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第599J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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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政府表示,为完善现行强制检测安排的法律框架,以提高违反有关要求的阻吓力,政府亦就第599J章作出其他修订,包括,要求照顾者(儿童及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人)的负责人,包括儿童的父母尽其最大努力,确保该需照顾者进行强制检测,以及提高违例者的罚则至最高罚款2.5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另外,与检疫和隔离相关的第599A章亦有修订,以加强对个别人士、物品(包括动物)或地方采取检疫或隔离措施的法律条款,包括将不遵从检疫令或隔离令订明为罪行并引入罚则,最高可被判处第三级罚款,即最高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并同时修订进出检疫或隔离处所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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