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泳池遇溺亡 两救生员和负责人涉虚报当值人数 保释候讯
撰文: 朱棨新
出版:更新:
一名7岁女童去年在马鞍山帝琴湾会所泳池,遇溺不治。两名救生员和一名泳池负责人涉向警方提供假口供,隐瞒事发时泳池只有一名救生员当值。三人各被控1项误导警员人员罪,而涉案管理服务公司则被票控违反泳池条例。两案今(21日)在沙田法院提堂,三名被告和管理服务公司暂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5月4日再讯,期间三名被告准以2000元保释。
三名被告分别为朱礼言(25岁,报称救生员)、戴翔(20岁,报称救生员)和莫肇毅(28岁,报称泳池服务承办商)。
首被告涉作虚假陈述 自己和次被告为游泳池的主要救生员
首被告被控于2021年9月22日,在马鞍山帝琴湾凯琴居会所明知地作出虚假陈述,即他和次被告在同日为凯琴居游泳池的主要救生员,以及他于同日下午5时40分,要求次被告前往游泳池的泵房作检查,以误导警女侦缉警员袁可欣。
次被告则被控2021年9月23日,在马鞍山警署明知地作出虚假陈述,即他于2021年9月22日大约下午5时30分到达凯琴居游泳池,以及首被告大于同日下午6时10分,指示他前往游泳池的泵房加漂白水,以误导侦缉警员池俊伟。
第三被告则被控于去年9月23日,在马鞍山警署明知地作出虚假的陈述,即他安排首次被告于去年9月22日下午5时至9时,于凯琴居游泳池工作,以误导侦缉警员钟雄。
辩方要求押后 以索取文件和提供法律意见
而启胜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则被控1项违反泳池条例,该传票控罪指,被告于去年9月22日,未有安排凯琴居游泳池,在向泳客开放的所有时间,有不少于2名救生员在场当值。
控方庭上指,已准备听取被告答辩,但辩方要求押后案件,以索取文件和提供法律意见。裁判官遂把案件押后至5月4日,三名被告准以2000元保释,期间不可离港和交出旅游证件。
案件编号:STS5692、STCC42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