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无实务公司向4银行借贷逾1亿2百万 受薪董事认串谋讹骗候判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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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受薪董事被指串谋他人以一间没有实质业务的公司,诈骗4间银行83笔贷款,合共逾1亿200万元,并利用该公司向银行申请多项融资,及要求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出任其担保向银行借货等,从而遭廉署拘捕。该董事今(7日)在区域法院承认20项串谋诈骗罪,案件押后至9月9日求情,期间被告须还押惩教看管。
被告陈永福,61岁,已解散的华丽国际有限公司(华丽国际)的独资董事及股东,承认20项串谋诈骗罪名。
被告任董事月薪2万元
案情指,被告于2010年中出任华丽国际独资董事及股东,月薪2万元,但这公司并无实质业务,其成立目的只是为了向不同银行申请贷款。被告只需签署贷款申请文件,该公司的会计及行政事宜,会交由一名与该公司实质东主有关联的女子,及公司的文员处理。
先后向4银行申请融资及贷款
被告其后按华丽实质东主指示,向花旗等四间银行申请多项融资及贷款,并与该东主等3人,一同串谋提交虚假证明文件以欺诈该4间银行,包括银行月结单、核数师报告等。该4间银行因而向华丽国际批出银行融资共3,100万元及83笔贷款共逾1亿200万元,并直接向华丽的7间供应商发放该些贷款。
向工贸署等虚报资料
被告另与该3名人士串谋欺诈工贸署及按揭证券公司,虚假地表示5份“中小企信贷保证计划”及“特别信贷保证计划”的申请表,以及两份“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的申请表内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准确。
工贸署因而向3间银行提供5份信贷保证,并就由有关银行批予华丽国际,多种合共700万元的贷款及融资提供担保,另一间按揭证券公司,亦同样地向一间银行提供两份信贷保证,银行从而向该公司批出合共400万元的定期贷款及透支服务。
案件编号:DCCC 70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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