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接触者放监日计法乱 最后一位同住家人阳性日始算“第0日”
撰文: 姚超雯
出版:更新:
政府2月26日公布完成隔离和家居检疫的最新条件,让相关人士透过连续进行快速测试,确认其传播风险已减至相当低的水平来提早完成隔离。不过,不少市民对最新条件感疑惑,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传染病处首席医生欧家荣今(3日)解释,若经快速测试或核酸检测后结果呈阳性,采样当日即为“第0日”,如已打两针,只要在第6及7日检测阴性便可“放监”。至于密切接触者计法相同,但接触者隔离期间若再有家人阳性,“第0日”则要由第二个或最后一个阳性家人采样日,重新计算家居隔离日子。
▼3月2日 市民深水埗抢购检测剂▼
+9
欧家荣指,市民进行核酸或快速测试结果阳性,取样本当日计作“第0日”,若他已接种疫苗,到隔离第6及7日快速测试结果阴性,则表示他体内病毒量很低,甚至接近康复,传播风险已到相当低的水平,亦没有再次受感染,可完成隔离,即使其后有其他家庭成员检测呈阳性,也不会影响其本身完成隔离的日子,同样是他采样日由第零日计起第六及七日检测阴性便可如常生活。
至于家居接触者,欧表示,其计法则由确诊家人采样日以第零日计起,如已打两针疫苗,到第六及第七日快速或核酸测试阴性,便可恢复正常生活。不过,若随后他的家人检测阳性,他在家隔离的日子则要由第二位个案,或最后一位个案的阳性结果采样日开始计算。
▼3月2日 观塘安泰邨和泰楼围封检测▼
+3
不适用于未有接种或只接种一剂新冠疫苗人士
相反,在最新的完成隔离和家居检疫条件下,若他们两天的快速测试取得至少一次阳性测试结果,将需要按照原有安排,继续接受隔离或家居检疫。上述最新条件不适用于未有接种或只接种一剂新冠疫苗的人士,以及“居安抗疫”计划下仅需进行四日家居检疫之密切接触者的同住家人。
▼3月1日 青衣隔离设施启用▼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