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港强检14日酒店加7日居家监察 劳工处:外佣开始服务起计薪
政府本周四(27日)公布由2月5日起,海外抵港人士于酒店强制隔离的日数缩短为14日,另外7日则自行居家监察。劳工处昨日(28日)就外佣隔离措施表示,《雇佣条例》无就外佣在自行监察期间的工作安排作出规定,外佣完成强制隔离14天后,余下7天自我监察可在雇主家中完成,或建议雇主另安排非指定隔离酒店,而薪酬可按外佣正式提供服务日为起量点,鼓励雇主体恤及弹性处理。
有雇佣公会担心,不是每个佣主的家里都能提供独立空间予外佣隔离,恐存一定的安全风险,亦难保外佣于家里隔离期间可完全独立于工作,难免对劳资双方均不公平。建议佣主在应透过中介,在外佣抵港前亦商确好整个隔离安排。亦有业界指,当外佣居于雇主家中时,薪金应按计算。
劳工处准外佣在雇主家以外地方完成7日家中监察
所有从海外抵港人士,于检疫酒店的强制隔离日数为21日,由2月5日起可缩短至14日,其后7日自行在家中监察。若是外佣,家中监察的7日可享有薪酬吗?
劳工处表示,目前《雇佣条例》并无就外佣在自行监察期间的工作安排作出规定。当外佣完成14天强制酒店隔离后,可于雇主家中完成余下7天自我监察,劳工处称明白有有些雇主因家居环境等考虑,未能直接安排,因此政府也容许外佣在7天自我监察期间,可入住非指定检疫酒店。
雇佣公会:外佣家中监察时佷难不被安排工作
香港雇佣公会主席陈东风表示,对于外佣在雇主家中隔离安排,担心不是每个家庭都能提供足够独立的空间,稍有不慎或会波及家中其他成员。他担心外佣7天在家中监察时,很难完全不被安排工作,这可能对双方都不公平。
他认为最好雇主安排好另外7天的酒店隔离,而当外佣完全完成整个隔离时间后,便可正式展开工作。“按劳工处个理念,一日冇提供服务,其实一日都唔当计人工。”因此,他建议雇主应事前与中介公司及外佣商确好,而不是等到隔离14天后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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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代理协会:外佣居雇主家中隔离即应计薪
香港雇佣代理协会主席、海外雇佣中心公司董事总经理张结民认为,既然政府表示可7天在家中监察,当外佣居于雇主家中时,薪金应即计算。“当然如果住酒店的话,酒店都应该系雇主畀钱。”他认为现在减少7天,对于业界或有些雇主都有帮助,“因为可以比少咗钱啦,酒店本来系唔足够,依家酒店就容易订好多喇,对于雇主都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