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文员认贴含港独字目传单被捕 但否认煽动暴力 官押后月底判刑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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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女文员在湾景中心贴传单被截,并发现其传单上有含“港独”、“建军”及“抵抗赤化”等字眼,她与一名为他设计传单的17岁男生,被控串谋制作及派发港独及发布煽动刊物等罪。两人今(17日)在区域法院认罪,代表女被告的律求情时指,女被告为人单纯,犯案手法拙劣,又反对指传单有煽动他人使用暴力的说法,认为控方只是基于想像,并曾就此召开纽顿聆讯,以争拗有关的案情是否应被接纳。法官把案押后至1月31日就案情争辩下裁决,并会于当日判刑。

女被告曹雪芯(45岁,香港专业教育学院文员)和17岁黄姓中四男生,承认于2020年5月至12月11日期间在香港,一同串谋刊印、发布、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及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其他改变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项,及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及/或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煽动刊物。

曹要求黄协助设计文宣

案情指,两名被告于2020年5月在政治团体“旺角鸠呜团”结识,并交换联络方式。黄其后应曹要求协助设计“文宣”,他先从网上下载相关图片,然后加上中文字句,内容包括有“香港独立”、“香港人建国”等,期间两人通过手机WhatsApp就文宣的列印及生产作交流。

女被告贴文宣被保安发现

曹其后使用其工作办公室的电脑及影印机列印涉案文宣,并于12月11日到湾景中心大厦展示及张贴,过程遭大厦保安目击。保安在曹离开该处后,返回保安控制室查看相路电视片段,之后到相关地点拾起约100张文宣并报警。警方到场后在一旁观察曹,发现曹拾起文宣后,与另一男子会合及离开,警员遂上前截停曹,曹当时承认该些文宣是属于她的。警方其后于2021件6月6日拘捕曹,并到其家中搜查时,发现曹用来和黄联络的手机。

请食饭作设计文宣的回报

同日,警方搜查黄住所并作出拘捕,黄承认有帮曹设计文宣,但不清楚曹有否派发相关文宣。黄在录影会面下称,曹会请他食饭作设计文宣的回报,并知悉曹曾邀请其他人帮手派发文宣,但黄没有答应。

辩方指曹无煽动他人使用暴力的意图

代表曹的大律师关文渭争议,曹有否如控罪书中所指,煽动他人使用暴力的意图,法官就此展开纽顿聆讯。控方首先指出,涉案文宣提及“香港人要独立建国”、“香港人要取回主导权”、“抵抗赤化,唯有独立”及“香港人建军、建国”,将这些字句综合来看的意思,是鼓励香港人建立军队,以反抗中央政府的统治,且绝非以和平的方式。

指控方说法基于想像

关文渭则指,控方的说法只是基于想像,文宣上所提及的主张并非一定要通过暴力达到,所谓“取回主权”只不过是指欲改变香港的政治架构,这是可以循和平的手段向中央政府提出的。至于“抵抗赤化”亦可通过经济手段达成,如拒绝光顾有中国背景的商店等。

曹已被囚禁226日

关文渭求情指,曹无案底,为人单纯、简单,与任何政治组织均没有联系,案中提及的“旺角鸠呜团”则是一个松散的组职。本案涉及110张传单,是一些影印的单张,犯案规模小。曹只曾到湾景中心大厦派发,犯案过程粗疏拙劣。本案最高刑期为2年,曹已遭还押226日,希望法庭能判处曹监禁7个月或以下。黄则呈上多封其师长所撰写的求情信,指黄是有良好品格的好孩子。

法官先为两人索取背景报告,及为男被告索取更生中心、劳教中心及教导所报告才判刑。女被告申请保释候判被拒。

案件编号:DCCC 767/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