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案|破管署代表支联会受争议 邹幸彤指审讯变自编自导自演
已解散的支联会,与其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邹幸彤等3人,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今(10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蔡耀昌申请以利害关系方处理支联会事宜,遭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拒绝,罗官并指破产管理署署长是现阶段的唯一合适代表,但蔡等3名被告不表同意,邹更指这有如“政府告政府”,“自编、自导、自演”的一个笑话。破管署的律师亦称支联会有法律问题待澄清。罗官最后把案押后至2月10日,以让破管理署与控方就支联会的法律地位,及署长能否作支联会代表等作讨论,另3被告准旁听但不可发言。另外,控方称案件将转介高等法院审讯,押后至2月14日作案件的提讯日。
罗官拒让蔡耀昌代表支联会
被告之一的支联会,由于其公司注册已被剔除,未有法律代表出席,清盘人蔡耀昌早前获暂列为利害关系方,处理相关事宜。蔡正就前年六四案正在服刑,他要求结以这身份代表支联会,惟罗官却指,利害关系方不属公司代表,又指这角色属皮毛,“同观众坐系到无咩分别”,又称法定代表须通过相关程序及授权。控方亦称,看不到蔡有何法律基础代表支联会,罗官终决定终止蔡的代理身份。
破管署指支联会身份有法律问题要澄清
资深大律师李绍强今代表破产管理署出庭,他称就支联会身份有法律问题需要澄清,又称他在10日前才收到委托,上星期五才收到控方文件,因此需要多些时间了解,再就支联会法律地位争议进行讨论。
李卓人等3被告反对破管署代表支联会
今解雇律师代表的李卓人和何俊仁,及没有律师代表的邹幸彤先后作出陈词,均表示反对由破产管理署代表支联会,指若破产管理署用自己的方法解释案情及认罪等,均会对其他被告不利,他们均要求于2月10日出席支联会法律争议的聆讯,并作出陈述。李卓人指以政府部门作代表,犹如“左手打右手”,违反自然公义。罗官回应指各被告均为独立个体,刑事诉讼中不可影响他人,他们无权力,亦无地位作陈词。
邹幸彤指审讯会变成政府告政府
邹则指因当日的决定会影响到各被告,故认为各被告均有角色可作陈词,以确保审讯公平,否则审讯将成一个“政府告政府”,“自编、自导、自演”的一个笑话。罗官却指,是否公平有待进一步法律程序处理,亦非在2月10日当天处理。何俊仁最后表示若他们直接参与2月10日的讨论,可省却一些时间。
三名被告均反对破管处代表支联会。(详看下图)
准3人旁听聆讯
罗官最后指,破产管理署署长对于能否代表支联会仍未有最终结论,其余被告可待有决定后再考虑采取什么法律程序,以保障自己的权利。他最后批准3人于当日列席旁听,但不得发言,又强调有何申请要另定程序处理。
4名被告:支联会、支联会前主席李卓人(64岁,工会干事) 、前副主席何俊仁(69岁,律师)及邹幸彤(36岁,律师)。他们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
案件编号:WKCC363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