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汉拒付地产代理7万佣金 图给经纪1万元利市了事 判社服令

撰文: 郭颢添
出版:更新:

退休汉透过地产公司放售一个价值708万元物业后,原需支付佣金7万元,惟他疑不满该公司的服务,不愿支付佣金,并图给1万元“利市”予经纪了事,惟该经纪拒绝,退休汉并遭廉署拘捕。他早前承认向代理人提供利益,今(6日)在西九龙法院被判社会服务令120小时。

被告梁浩光,55岁,退休人士,承认1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指他于2021年2月9日左右,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向地产代理提供1万港元“利市”,作为对方停止催促他支付佣金予永诚置业的诱因或报酬。

求情指觉代表未达至其要求

辩方求情指,被告认为在该卖楼过程中,地产代理没有达至其要求,惟当时他与母亲赶着搬家。他对法律认识不多亦低估了后果,才会犯上本案。

官强调判监亦不为过

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接受感化官建议,判被告120小时社会服务令,并叮嘱他要依从指示作义务工作,又指此类案件即使判监禁亦不为过。

案件编号:WKCC 392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