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汉驱邪为由性侵5少女 指事主男灵附身又求体液融合 囚51月
中年汉在篮球场结识5名初中少女,再分别约她们饭叙,期间以驱邪为由对他们作性侵犯,如有少女感不适,便称她有男灵体附身,并以驱邪为由,与一名13岁事主发生性行为,他并要求取得一名女生的口水,从与他的体液融合。中年汉早前承认非礼等,并称事件不涉威吓或使用暴力,已感到后悔,望法庭轻判。他今日(17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囚4年3个月。
法官杜大卫判刑时指,涉案5名受害人均为未满16岁的女童,考虑到被告与她们的年龄差距,被告更曾在没有使用安全套的情况下与其中一位受害人性交,强调法庭须保护儿童。另考虑到涉案报告亦指被告重犯风险中度偏高。
5名女事主12至15岁
被告李栢涛(37岁),承认1项与16岁以下儿童非法性交、2项非礼、1项以虚假借口促致他人作非法性行为,及1项向16岁以下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罪,指他于2018年10月至2020年6月,分别在其住所及酒店房,性侵5名女童。
控方案情指,涉案5名女事主V(13岁)、W(13岁)、X(12岁)、Y及Z(15岁)互相认识,被告于2017至18年间在球场认识她们。
以驱邪为由要求与事主V性交
被告于2018年10月以为V驱邪为由,曾指插V私处及乘机与V性交。而被告亦曾趁V及W到他家玩耍时,指插W下体,问W是否舒服,更称直到W表示舒服才会停手。
X感不适称因男灵体附身
在2019年2月,被告与X及Y食火锅时,X感到不适,被告借词称X受邪灵附体,诱二人到酒店,Y目击被告摸X的私处,被告声称X是遭一男灵体附身。
被告之后更叫Y跟他入洗手间,要Y为他口交,又叫Y吻X,更迫使Y触碰X的私处, 并称这可感受到附身灵体。
要求与Z体液融合
而被告亦在去年5月邀Z到自己家中,称要为Z驱邪,期间被告要求Z与他性交及替他手淫,但Z拒绝。被告却掲起Z的校裙手淫,之后把一个樽交给Z,叫Z吐口水到樽内,让两人的体液融合。
Z之后把事件告知学校社工,从而揭发亦曾以相类手法侵犯其他数名事主。
案件编号:DCCC 95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