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出行|12.9堂食强制扫码 长者小童、残疾人士、无家者获豁免
政府今日(6日)公布“安心出行”的最新安排,由本周四(9日)起,市民到任何食肆堂食,须使用“安心出行”,仅得3类人士包括长者、15岁或以下人士、残疾人士、无家者获豁免安排,但他们须填写指定表格,才可进入处所。
政府将于本周四扩大“安心出行”的使用范围,包括任何提供堂食的食肆、酒吧/酒馆、浴室、派对房间、夜店/夜总会、卡拉OK场所、麻将天九耍乐处所、邮轮、游戏机中心、健身中心、游乐场所、公众娱乐场所、美容院及按摩院、会址、体育处所、泳池、酒店及宾馆,以及活动场所。
政府指,考虑到带合理理由的个别人士,未能符合使用“安心出行”的规定。因此豁免三类指定人士,可选择填妥指定表格进入上述处所,包括︰
1)长者、15岁或以下人士;
2)残疾人士;
3)其他获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认可的人士,如没有智能手机的人士,包括无家者。
成年人陪同下无须填表格入食肆
政府的新规定意味A类运作模式将取消,食肆须按B类、C类或D类规定,包括要求员工接受定期检测或接种疫苗。在上述安排下,B类食肆可提供堂食服务延长1小时,即晚上10时59分为止。
若15岁或以下人士在成年人陪同下,同行者已使用“安心出行”,则无须填表格登记个人资料。
顾客如用伪冒“安心出行” 负责人仍有可能不用负刑责
当局重申,如有顾客使用伪冒“安心出行”的程式,当中的违规行为可能涉及顾客的虚假陈述及/或处所负责人没有尽职检查。若顾客提供虚假资料须负上刑责,至于资料是否属虚假陈述,执法人员会判断。
当局称,处所负责人有责任确保顾客使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扫描场所二维码。在执法人员遇到顾客使用伪冒“安心出行”的程式的情况时,执法人员会因应每件案件的案情,决定是否对处所负责人不作起诉、作口头警告或刑事起诉。如处所未有违反其他第599F章下发出的指示,而且执法人员亦信纳处所负责人已采取一切合理步骤以遵从第599F章中有关确保顾客使用“安心出行”的指示,那么即使执法人员发现有顾客使用伪冒“安心出行”的程式,执法人员一般不会对处所负责人作出刑事起诉,“如业界已采取一切合理可行措施以符合相关规定,就无需过分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