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仲贤涉管有10枝镭射笔 事前收1万存款 家无观星器材或天文书
浸大学生会前会长方仲贤前年在深水埗鸭寮街购买10枝镭射笔,遭警员截查时疑逃跑,警方及后检取其手机时发现手机已被重设。方因而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抗拒警务人员及妨碍司法公正共3罪。他否认控罪今日(6日)在区域法院受审,控方开案陈词指,前年示威中有人以镭射笔,作为攻击性武器照射,致警员眼睛受伤,方仲贤明显知悉情况,但他事前却收到1万元的大额存款,加上在Facebook提及“如果有手足想玩香城ONLINE但冇钱课金可以contact小弟”,更用当中4200元购买镭射笔,虽然他称那些是用作“观星笔”,但他家中却无观星的天文器材或书本。
被捕时电话已重新设置
被告方仲贤(22岁,学生)否认于2019年8月6日在深水埗鸭寮街及桂林街一带,携有攻击性武器,即10个能发出镭射光束的装置,并在桂林街便利店外抗拒警署警长。他另否认在当日作出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即在警员检取手提电话作为证物前,把电话重新设置。
被告案发前必知社会状况
控方开案陈词指,自2019年6月香港出现示威事件中,有人会以镭射笔、激光笔,作为攻击性武器照射警方,有警员因而出现眼结膜出血、双眼视力模糊,被告在香港出生、学习,更是浸会大学学生及学生会会长,他必知到案发时的社会状况。
FB有示威资料及针对警方言论帖文
控方又列出浸会大学学生会及被告个人的Facebook帖文,当中涉及示威资讯、针对警方及示威行动的言论,也显示出他知道当时社会状况。再者,被告亦是Telegram群组“香港自卫队”、“612反送中法律援助群组”等的成员。
案发前户口曾收1万元存款
控方亦指出,被告在案发前户口收到一笔1万元的大额存款,再加上被告在Facebook上提及“如果有手足想玩香城ONLINE但冇钱课金可以contact小弟”,之后用当中4200元购买镭射笔,要求法庭从而考虑被告的意图。
被捕时声称遭警方叉颈
控方提及,涉案警长当日表明欲进行截查后,被告即逃跑,而后来接受调查时,要求围观人士拍摄,声称遭警员叉颈等。
及后,被告表示不适被送院,被告约当晚8时被送到救护车上,警员在救护车上表明他们将检取其手机,要求被告不要使用手机并关掉,但电话经检验后,被发现曾在当晚8时35分进行重置。
非天文学会亦无天文器材或书本
虽然被告声称镭射笔用以作“观星笔”,但控方指他非浸大天文学会成员,家中亦无观星的天文器材或书本。
案件编号:DCCC11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