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一自行分配学位下周一派表 明年1月3日起亲身或邮寄交表
教育局下周一(6日)派发2022年入学的《中一自行分配学位申请表》,应届小六学生家长如欲申请官立、资助、按位津贴中学及参加派位的直资中学自行分配学位,必须填妥申请表。表格要连同所需要的文件,于明年1月3日至17日期间,亲身到校或透过邮寄递表。
当局提醒,邮递申请的截止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有关中学在收到家长的邮递申请后,会把申请表的“家长存根”寄回给家长,以作保存。
勿向多于两所参加派位中学递表 否则子女申请作废
教育局指,自行分配学位的申请不受地区限制,家长选择学校时应先对学校有充分认识,了解学校办学理念、传统特色、宗教、收生准则及其发展和运作等,衡量学校是否配合子女能力、性格及兴趣。
家长将收到的两份《中一自行分配学位申请表》,分别印有“选校次序1”和“选校次序2”。“选校次序1”代表学生的首选学校,而“选校次序2”代表其次选学校。教育局提醒,在任何情况下,小学及中学不得向学生或家长查询其选校次序;而申请人及其家长亦不应向学校表明其选校意愿。而家长切勿向多于两所参加派位的中学递交申请表,否则其子女申请将会作废。
自行分配学位阶段如获取录 明年3月底收通知
教育局发言人提醒家长,有关中学须按规定预先公布收生准则及比重、可供申请的自行分配学位数目及其他所需文件。如有需要,学校或会在可行情况下安排面试,并会通知申请人有关安排。当局指,成功申请自行分配学位的学生,不会经统一派位获分配学位。因此,家长应只向属意的中学提出申请。如学生同时获两所申请的中学录取,将会按学生的选校次序分配学位。
发言人亦提醒家长,如学生获参加派位中学纳入其自行分配学位正取学生名单,家长会于明年3月31日收到学校的通知。家长无须回复学校是否接受有关的自行分配学位。
如学生同时亦获非参加派位的直资中学录取,须尽快决定是否保留该直资学位,如决定放弃该学位,可于明年4月8日或之前,通知有关直资中学,以及取回已签署的《家长承诺书》和《小六学生资料表》的正本,以保留在自行分配学位阶段成功申请的学位。自行分配学位结果,将于明年7月12日与统一派位结果一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