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会扰乱案|郭永健认罪 争议非蓄意令职员跌倒 押后作纽顿聆讯
8名泛民前任立法会议员以及议员助理涉于今年5月8日在立法会内会扰乱议会,及干预立法会人员,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分别被控“藐视罪”等罪。其中郭永健今(30日)在西九龙法院承认“藐视罪”及“抗拒或抗拒正在执行职责的立法会人员罪”,辩方就案情中,提及被告案发时在立法会内会的动作,及涉案立法会人员跌倒的原因有争议,认为会影响被告的罪责及判刑,申请进行就未能同意的案性作争辩的纽顿聆讯,获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批准,案件押后至12月15日处理。
案中事主跌倒后获批32天病假
郭永健今承认所有控罪,惟辩方指,同意案情中有提及,因郭当时手向前伸,导致立法会人员简广荣跌倒并需入院,最后获医生批准32日病假。辩方对简跌倒原因及郭的动作有争议,认为此争议会影响郭的罪责及判刑,故申请另择日子作纽顿聆讯处理。
罗官指郭行为属莽或蓄意会影响判刑
控方反对进行纽顿聆讯,指辩方只争议郭当时的手有否伸直,片段足以反映当时的事情。罗官则反驳指,郭当时动作为何属事实过程,对于郭当时是卤莽,还是蓄意作出该动作,会涉及判刑结果。控方再指,认为此争议不会对于判刑基准有大影响,惟罗官进一步质疑称:“如果佢话系意外,你接唔接受先?”,若控方能接受,就不须纽顿聆讯,控方最后表示对此不会再有陈词。
事主将被传召作供
罗官最终将案件押后至12月15日进行纽顿聆讯,届时将传绍事主简广荣出庭作供,并播放约30分钟的涉案片段,需时约半日。另今为郭的生日,大批到场旁听的人士在郭离开犯人栏时高呼:“生日快乐”,更有人大叫:“我爱你”,郭则挥手道别。
8名被告:许智峰(38岁)、陈志全(48岁)、朱凯迪(43岁)、尹兆坚(51岁)、黄碧云(61岁)、张超雄(63岁)、胡志伟(58岁)及郭永健(33岁)。
除胡志伟外,其余7人各被控一项藐视罪,指他们于2020年5月8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一号会议室内,在立法会的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引起扰乱,令会议程序中断或相当可能中断。
其中,陈志全及尹兆坚各自被控两项干预、骚扰、抗拒或妨碍正在执行职责的立法会人员罪。而许智峰、朱凯迪、胡志伟及郭永健则各另被控一项相同罪名。此罪涉及的立法会人员为刘健伟、吕金荣、董汉民、韦家强、麦伟志及简广荣。
案件编号:WKCC 3842/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