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黑夜】23 岁青年被控暴动罪 获准保释

撰文: 黎静珊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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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3岁男子涉旺角骚乱,被控一项“暴动罪”,今早于观塘裁判法院提讯。至今共有40人被控“暴动罪”,案件同样押后至4月7日再提讯。

今日再有一名参与旺角骚乱的被捕人士提堂,被告霍廷昊(23岁),报称失业,涉嫌参与2月8日晚上及2月9日凌晨的旺角骚乱,被控一项暴动罪。被告过去无刑事记录。控方要求押后至4月7日于九龙城法院再提讯,以便警方进一步调查及需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见,期间不反对被告保释。

控罪指被告霍廷昊涉嫌在年初一晚上及初二凌晨,于旺角一带与其他人参与暴动。(蔡正邦摄)

裁判官同意控方申请,为减低被告犯罪风险,颁下禁足令,除搭乘或转乘交通工具,被告在保释期间不得踏足旺角指定区域,即旺角道、花园街、上海街及登打士街一带当日骚乱发生的范围,并要居住在向警方报称的地址。被告获准以1,000元现金保释。案件押后至4月7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再提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