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卡病毒】港妇产科指引首出台 高危孕妇无病征亦要照超声波
撰文: 黄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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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伊蚊传播的寨卡病毒在全球蔓延,孕妇若感染病毒,胎儿随时患上小头症。本港首个妇产科临床指引昨日推出,指引列明若孕妇有寨卡病毒高发地区外游史,即使无出现病征,亦应在怀孕20周时进行结构性超声波检查,观察胎儿是否有小头症症状或胪内钙化情况。
即使在上述检查无发现问题,亦应考虑在3至4周后覆检。若任何步骤发现问题,须转介母胎医学专科跟进。香港妇产学院主席梁永昌指,国际案例不足,个案转介母胎医学专科后的治疗方案,需按个别情况而定,现阶段难以定下指引。
有关指引由医管局及香港妇产学院共同制定,针对有高危地区外游史的孕妇。据悉专家商讨了2星期,指引同时识用于公立医院及私家医生。指引分成2部分,包括有病征及无病征孕妇。
指引内容
针对怀孕前四周内、或怀孕期间曾经前往寨卡病毒的高发地区孕妇
有病征孕妇:抽血、验尿检验寨卡病毒或其他蚊传病毒,不论寨卡病毒检查结果,转介母胎医学专科跟进
无病征孕妇:怀孕20周进行结构性超声波检查,即使无问题,3至4个星期后考虑覆检。若有问题,转介母胎医学专科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