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违封区检测判刑 女子年初油麻地封区无检测遭罚3500元

撰文: 郑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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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公布,一名40岁女子在今年1月26日的封区检测行动中,没有于限期前接受检测,因而被检控,今天(12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罚款3,500元,料为首完违反封区检测而被判刑个案。
翻查资料,政府在1月26日晚上于油麻地碧街9至27号和东安街3号进行封区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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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0岁女子因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第599J章),今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罚款3,500元。该名女子在2021年1月26日于限制与检测宣告生效期间,在没有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情况下,未在限期前接受检测,被控违反《规例》第19(E)条。

翻查资料,政府今年1月26日晚上7时,于油麻地碧街9至27号和东安街3号进行封区检测,当时要求所有人士午夜前接受检测。政府翌日早上公布,共330名居民接受检测,当中有一人确诊,政府亦进行共306户家访,其中约93户没有任何人应门。

卫生署表示,在限制与检测宣告生效期间,没有接受检测,会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发言人表示,判刑可给予社会非常清晰信息,政府对违反相关规例的人绝不容忍,并严正提醒公众应遵守相关规例。卫生署必定会对任何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严肃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