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主控遭淋液案 潜逃7年男子今提堂 案件押后作认人手续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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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检控官七年前被人在法院外遭人淋腐蚀液体案,其中一名涉案疑犯,昨日从内地移交香港后,今被带到东区法院提讯。被告被控两项罪名,暂时毋须答辩,裁判官把案押后至本周五(10日)再提讯,以候警方安排认人手续,及咨询法律意见,被告继续还押。
被告詹伟坚,41岁,被控一项串谋意图使身体受严重伤害而淋泼腐蚀性液体,及一项串谋妨碍司法公正。
事件发生于2009年10月27日,当时外籍大律师叶祖耀(Neil Simon Mitchell)在区域法院一宗楼宇按揭诈骗案担任主控,他外出午膳时,突遭人淋腐蚀性酼酸,导致左眼和面部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