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生被控管有两枝汽油弹受审 辩方指遭警长设局陷害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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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员于于去年4月在葵芳邨截查一名大专生,并在其携带的纸袋内搜出两枝汽油弹。大专生否认1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今(27 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受审。庭上播放被告的录影会面,被告称经“波友”介绍工作,获告知其运送贵酒。而辩方更直指,被告遭一名警长设局。
被告林伟豪(21岁,大专学生)被控于去年4月13日,在葵芳邨葵正楼外的公众地方携有两枝汽油弹。
警员称警长在行动前训示
警员许毅力(译音)作供,指案发晚身穿便衣到葵芳邨巡逻。期间,他看到被告将一个纸袋放在石台,然后离开。他上前截查,并和一名女警及一名警长制服被告。许其后在纸袋内,发现两支汽油弹。许在辩方盘问时同意,由警长在行动前作训示。而他原本和警长分开行动,但截查被告时,警长突然出现。
控方庭上亦播放被告的录影会面,他称经一名“波友”介绍工作。惟他问及什么工作时,“波友”已把其被告电话号码给予另一男子。该男子致电被告,并开车接载他。
被告在录影会面称“经友”介绍工作 后获告知运送贵酒
被告获告知其工作为运送贵酒,同时男子亦先后开车到尖沙咀及旺角等地方,期间给予被告款项,著他买毛巾。两人到达葵芳邨,被告按吩咐把一个装有酒的袋,放一张石台上。
据资料显示,一名警长于去年4月21日因涉嫌妨碍司法公正被捕,被指“自编自导”区内一宗汽油弹案。
案件编号:WKCC 82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