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岁翁申请关爱基金 补交资料藏500元 廉署控涉嫌行贿

撰文: 朱海棋
出版:更新:

一名62岁男士早前申请关爱基金时,补交资料的信封内载有一张500元钞票。廉政公署今日(18日)落案起诉他涉嫌行贿关爱基金秘书处职员以协助其申请,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被告获保释,本周三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

廉政公署。(资料图片)

62岁被告杨基钢希望申请关爱基金,他去年10月提交的申请表资料不齐全,关爱基金秘书处其后接获有关被告申请的邮寄补交资料,信封内载有一张500元钞票。控罪指被告涉嫌去年12月9日至10日期间,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向关爱基金秘书处职员提供现金500元,作为协助他申请该计划的津贴的诱因或报酬。

廉署今日落案控告他涉嫌行贿关爱基金秘书处职员以协助其申请,他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条。他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本周三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

民政事务局辖下的关爱基金秘书处负责管理该计划,向低收入家庭提供一次过一万元津贴,协助他们适应和融入社区。关爱基金秘书处另聘用了职业介绍所,由其职员负责处理计划的申请事宜。申请人须提供个人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申请资料不全,关爱基金秘书处职员会要求申请人以邮寄或传真方式补交资料。廉署表示,民政事务局及关爱基金秘书处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廉政公署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试法,以行贿手段获取公共服务,如某项公共服务涉及收费,有关当局会以公开方式向申请人清楚说明应付费用及缴交方法。申请人如提供额外“手续费”或“打赏”,将会违反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