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黑夜】学民林淳轩等3人涉暴动提堂 准保释

撰文: 黎静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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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年初二(2月9日)凌晨爆发骚乱,警方拘捕60多人。学民思潮成员林淳轩等3人今早提堂,各被控一项暴动罪;连同昨日共37名人士被控,至今已有40人涉参与骚乱而被带上法庭。

傅振中(右)与到场声援的学民思潮成员发生冲突。(梁铭康摄)

学民思潮成员林淳轩今早提堂前,大批支持者到场声援。早上8时半左右,保卫香港运动成员到场示威,一度拍打押送林淳轩到庭的警车,其后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大堂内,与学民思潮成员发生激烈肢体冲突,学民发言人黎汶洛与保卫香港运动的傅振中互相指骂。

林淳轩(22岁)与常以美国队长打扮的容伟业(32岁),以及一名15岁少年涉嫌参与初二凌晨旺角骚乱,而被控暴动罪。林淳轩及容伟业今早被押到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后至4月7日,与昨日提堂的37人同日提讯。两被告准以2000元现金保释,禁足于旺角指定区域及须居于指定地址。

被控暴动罪的林淳轩(中)获准保释,在学民思潮成员陪同下步出法院。(江智骞摄)

至于该名15岁少年,则在家人陪同下在儿童庭提堂,他准以3000元现金保释,禁足于旺角及并要遵守宵禁令。代表少年的律师指少年当晚凌晨被捕后,警方不许他约见律师,令他在无律师陪同下录口供;又指少年在凌晨被捕,十分疲累,但每当想睡都被警员喝醒,是在疲累及被引导下才招认。裁判官将记录在案。

3名被告均被控一项暴动罪,指他们于今年2月8日至9日早上在旺角与他人参与暴动。全部被告暂时无须答辩,案件押后,以让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及索取法律意见。主控官称,暴动罪若以可公诉罪行方式起诉,最高刑罚可判入狱十年,但律政司现已分案形式逐一起诉各被告,将来会否把某些案件合并,或以何种方式起诉,仍有待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