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殇之柱|高志活:29组织向孖士打施压 港大未曾有回复

撰文: 邓颖琳
出版:更新:

美国孖士打律师行(Mayer Brown)10月15日表示,在国殇之柱问题上,将不会继续代表香港大学处理相关问题。
创作国殇之柱的丹麦雕塑家高志活(Jens Galschiøt)感谢约29个非政府组织、人权组织及群众合力,以国际压力“撃败”孖士打,并直言相信无其他西方律师行可在不严重损害声誉及形象下代表或协助中国政府或香港组织打压言论自由或人权。
高志活10月8日去信港大,表明国殇之柱仍属于他,并争取完整移走作品,但高志活今日(16日)回复《香港01》,指虽然港要求最迟10月13日搬走国殇之柱之期届满,但他或代表律师至今未收到港大的回应或消息,对此感到奇怪(a little weird)。
《香港01》已就事件向港大及孖士打查询。

+14

孖士打律师行10月7日代表港大去信支联会,要求在10月13日下午5时前,移走国殇之柱,否则视为放弃。港大10月8日形容,国殇之柱属校外团体,而支联会已进入解散程序,据最新风险评估及法律意见,已去信要求将展品移离大学范围。

但孖士打律师信曝光后,孖士打遭美国多名政治人物追击,更有非政府组织以公开信批评孖士打违反为港人生活带来正面改变的使命,要求中止与港大的合作关系。

高志活称仍属国殇之柱拥有人 若意外损坏或索偿

创作国殇之柱的丹麦雕塑家高志活(Jens Galschiøt)亦在10月8日去信港大,表明早年承诺将国殇之柱在香港大学永久展览,但原则上仍属于他,重申该作品极其珍贵(extremely valuable),摆放24年后可能有点脆弱,若交由非艺术专家处理,极可能遭受无法弥补损害,故他需时移动,万一意外损坏雕塑,不排除会向港大索偿。港大10月13日回复传媒,称仍就此事继续征询法律意见,并会与相关单位按合法合理基础处理。

孖士打律师信曝光后,律师行即遭美国多名政治人物追击,更有非政府组织以公开信批评孖士打违反为港人生活带来正面改变的使命,要求中止与港大的合作关系。(信件截图)

高志活10月14日再发声明,指港大早前订立搬迁国殇之柱的期限届满,但不论是港大校方或孖士打均没有联系他本人或律师(Neither I nor my lawyer have been contacted by Hong Kong University or Mayer Brown)。他认为港大是香港首府,禁止展出中国镇压天安门广场学生的重要标志(即国殇之柱),将成为港大声誉污点。而他亦需时思考可否合法地将国殇之柱留港,又或由他本人来港拆除国殇之柱,再迁至其他地方。

外媒:孖士打不再代表港大处理国殇之柱

华盛顿邮报及路透社报道,曾经形容国殇之柱问题是“一宗地产事务”的孖士打律师行,将不再在这个问题上代表其长期客户(即港大),并称不会有进一步回应。

创作国殇之柱的丹麦雕塑家高志活(Jens Galschiøt)。

高志活:29非政府组织合力施压 国际压力“击败”孖士打

高志活工作室10月15日发声明,形容在他们与多个非政府组织努力下,以国际压力(international pressure)“击败”孖士打。他称29个非政府组织共同向孖士打施压,当中包括美国人权团体视觉艺术家协会(Visual Artists Guild)、人道中国( Humanitarian China)、 香港监察 (Hong Kong Watch)、妇权无彊界(Women's Rights Without Frontiers)、中国民主教育基金会(Chinese Democratic Education Foundation)以及周永康任董事会主席、罗冠聪为召集人的海外港人组织“香港民主委员会”等。

(“香港民主委员会”facebook图片)

高志活10月15日在声明中,形容孖士打企图协助中国打击香港民主,是“极端虚伪extreme hypocrisy”,事件证明只要群众愿意为不公事件发声(worth raising your voice against injustice),亦可“战胜”国际律师行。他相信随著孖士打被“击败”,其余西方律师楼几乎不可能再代表或协助中国政府或香港组织打压言论自由或人权,否则将会严重损害他们的声誉及形象。

高志活今日(16日)下午回复《香港01》,指他本人及代表律师至今无收到港大消息或回应,对此感到奇怪。

香港大学学生会成员按惯例,每年都会洗刷国殇之柱。(张浩维摄)

“国殇之柱”早在1998年11月3日,由香港大学学生会全民投票通过永久摆放,1999年6月4日晚,由维多利亚公园运往香港大学,而高志活曾在2013年9月26日至10月2日,来港修葺“国殇之柱”和重新髹上橙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