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年到・有片】年卅晚蓝田街坊偷放烟花 网友:我十岁睇到40几
撰文: 邓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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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港鸡年烟花汇演,要等到大年初二才可欣赏,但一年一度,由蓝田街坊偷偷发放的大型烟花,已于年三十晚“抢闸”发放。昨晚(1月27日)11时,不少蓝田居民享用团年饭后,听到窗外传来一声声“炮响”,凭窗远眺,发现数十枚色彩夺目的烟花,在蓝田配水库公园上空绽放,连珠炮发约1分钟左右。这场烟花俨如一个小型烟花汇演。尽管市民私自放烟花属违法,但有蓝田街坊指,他们从小至大,每逢新年都会看到这幕“地区烟花汇演”,早已见惯不怪。
年三十晚蓝田抢闸烟花汇演,虽没有特殊烟火效果,但蓝田街坊安坐家中就可以欣赏烟花贺新岁,已经心满意足。《香港01》记者在网上搜集多条网民拍摄蓝田烟花的片短,剪辑成一段,让各位读者从不同角度观赏这场“抢闸烟花”:
球场位置年年都有烟花汇演, 我由10岁睇到而家四十几岁! 祝大家新年快乐!
“蓝田烟火汇演”年年有
不少居民看到烟花时,随即拿起手机拍摄短片并上载社交网络,纷纷向友人分享这份“喜悦”。但有蓝田谷友表示,“蓝田烟火汇演”其实年年都有,早已见惯不怪,平时通常在年初三放,反指今年烟花来得有点早;有人则指“今年反而冇炮仗”。
记者在网络搜寻后,发现有人于一年前曾上载一段“2016年年初三蓝田烟花大汇演”的段片,放烟花的位置与昨日的“蓝田烟火汇演”一模一样。记者同时亦找到一段疑似是5年前蓝田农历新年放烟花的片段,看来网民所言非虚,“蓝田烟花汇演”似是街坊一个过年“习俗”。
去年2月10日年初三当日,有网民在youtue上载一段“蓝田烟花大汇演”的短片:
非法放烟花随时入狱
尽管蓝田谷友对年卅晚的烟花感兴奋,但在香港放烟花属违法行为,根据香港法律第295章《危险物品条例》第六条,非法藏有烟花爆竹,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而任何人肆意或疏忽地发射火器,可被罚款500元或入狱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