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首轮消费券投诉Tap&Go“完胜”八达通 商户投诉超市第3多

撰文: 梁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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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消费券将于明日(10月1日)发派,四大支付平台中,tap & go、微信支付及支付宝用户,只要开著手机“躺平”,金额会自动“送上来”。于7月24日前登记的八达通用户,要“拍卡”收款。

政府早前公布,有七成市民选用八达通领取消费券,至于AlipayHK、Tap & Go及WeChat Pay则分别有20%、5%及5%。消委会于第二期消费券派发前回复《香港01》表示,四大支付平台的投诉个案中,截至昨日(9月29日),一共收到299宗投诉,当中只要5%人使用的Tap & Go有40宗,“跑赢”第二位,有七成市民选用的八达通。

第二期消费券10月1日派发,不少消费者正构思购物大计,第一轮消费券于早前8月派发时,消委会截至昨日(9月29日),一共收到299宗投诉,当中主要是价格争议、服务质素及延误问题,分别有150宗、57宗及42宗。

四大支付平台的投诉个案中,只要5%人使用的Tap & Go有40宗,相信是派发初期大部分用户的安装问题有关,“跑赢”第二位,有七成市民选用的八达通,其投诉一共为37宗,而支付宝及微信支付则为34宗及7宗。

有关商户的投诉中,截至昨日(9月29日)有181宗投诉,以电器及餐厅最多,为28宗及27宗,其次是超级市场的19宗、网上商舖的13宗、电脑产品13宗、饮食业的11宗及药房8宗。

早前有市民因领不到消费券到办事处了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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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消费券将于明日(10月1日)派发,消委会促请商户及各电子支付工具平台汲取第一期消费券时的经验,加以改善,并呼吁业界自律,留意其营销手法,配合电子消费券计划安排,及向消费者提供清晰准确的销售资讯,以及清楚列明优惠或推广的重要条款及细则,防止争拗。

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提醒,市民使用消费券的大额消费不设退货、退款或冷静期。(梁焕敏摄)

另外,消费者面对各种形式的优惠时,切勿冲动和过度消费,建议消费者使用消费券前,可列出一些心仪货品或服务清单、心仪商户等等,再浏览有关商户针对使用消费券订下之条款详情,例如优惠是否限制透过指定电子支付平台交易、使用有效期,或可否与其他优惠同时使用等,消费者亦须看清楚优惠细节,以及退款方法,保留购物单据,以便出现争议时与商户磋商。

消费者使用消费券时,应保持理性消费,进行大额消费时要小心谨慎,细心比较价值及考虑是否有需要才购买,不要尽信销售员的吹嘘及口头承诺,应要求将承诺记录在单据上。如对推销员作出的商品描述或优惠承诺有疑惑,可要求书面确认,甚至录音留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