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案】曾荫权租豪宅事曝光 郑经翰急找公关刊声明
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涉贪及渎职案,进入第13日审讯,重点如下:
1. 曾荫权有权绕过正常的授勋程序,随时加名,更在2011年颁授最高荣誉的大紫荆勋章时临时加“第三人”。
2. 林郑月娥出庭作供25分钟,强势、坚定地表示推荐何周礼授勋是当时发展局同僚的独立决定,与特首的建议无关。
3. 深圳物业租赁事件曝光,郑经翰“急急脚”找公关公司替黄楚标登报澄清。
重点一:2011年曾荫权临时增加“第3人”颁授大紫荆勋章
从提名到刊宪,授勋名单正常程序下需“过三关”通过政策局、授勋遴选委员会及辖下小组会议考虑,历时近一年,不过前行政署署长麦绮明更在盘问中认同,特首有权绕过各级审批,临时追加心仪人选受勋,曾荫权更于2011年5月底就曾临时追加至今未有披露身份的第三个授勋者获大紫荆勋章。根据记录,当年获这勋章的只有现任特首梁振英和盛智文。
法官问:“就算在6月30日刊宪前一日,只要特首想加名,都可以咁做?”麦说原则上特首有这权力,但获提名的人要经警方和廉署的资格审查,不可以一夜加名。法官再问:“如果你系最top,就可以要求啲野做得好快”,麦笑著回应:“呢些系魔法。我们始终唔系变魔法。”
重点二:林郑坚称曾荫权仅提建议 何周礼授勋是发展局同僚的独立决定
刚辞职的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今日出庭气派十足,前后有保镳陪同,入庭以英文宣誓后,主控官以这样介绍林郑的履历:1990年8月加入政府,曾担任多个不同政府部门及政策局岗位,于2007年7月至2012年6月在曾荫权担任特首,被委任为发展局局长,之后被委任政务司司长,最后刚辞职。林郑以响亮的声音说:“系。”并纠定主控官她是1980年加入政府,而非1990年。
对于何周礼获授勋一事,主控官问,何的名字是否由特首办“转介”(referral)给发展局,林郑即回应是,并强调这只是“建议”(suggestion),而何周礼最终获推荐提名、授勋,是她和局内同与同僚的独立判断(own judgment),与特首办无关。
重点三:郑经翰“急急脚”帮黄楚标 登报澄清深圳物业风波
曾荫权租赁深圳物业一事于2012年2月曝光后,凌峰广告公关公司曾收到熟客户郑经翰来电,要求在报纸“落广告”,公关公司前高级客户总监史慧敏收到上司临急指示,即找相熟的广告公司赶工。最终深圳东海集团和黄楚标于2月26日在五间报章刊登声明,费用为24万元;而史在对稿时,才知道客户是深圳东海集团,并透过黄楚标的秘书,要求黄在广告上签名作实。
案件编号:HCCC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