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 记协 学民向卢伟聪致公开信 谴责警方暴力滥捕
今日多个团体向警务处长卢伟聪致公开信谴责警员对记者使用暴力及出现滥捕情况。《明报》职工协会及香港记者协会在公开信中表示警员于年初二旺角骚乱中攻击记者,两会认为事件严重阻挠新闻采访,促请警方彻查有关事件,并作公开交代及道歉。学民思潮亦就成员林淳轩被警方以“暴动罪”拘捕表示愤概,要求警方立即释放林淳轩及道歉。
日前旺角骚乱期间,有《明报》记者于采访时被警员用盾牌制服按地、警棍打后脑及脚踢,事后头部需缝一针。明报职工协会对此深感愤怒,促请警方彻查事件及向受袭记者道歉。
记协除对《明报》记者被打一事表达关注外,同时表示对01记者于年初二晚于良景市集被“管理员”殴打,感到痛心及予以强烈谴责,期望警方在记者遇袭时适时介入及提供适当保护,并要求警方彻查事件,尽快将凶徒绳之于法。
学民思潮在信中表示警方拘捕林淳轩绝不合理,并指当晚林没有做出袭击警方以及任何暴力行为。学民思潮对于警方滥捕乱控深表愤概,认为支持小贩也要面临政权打压实在不能接受,要求警方立即释放林淳轩,并且就滥捕一事向同学道歉。
明报职工协会致警务处长公开信全文
警务处长卢伟聪先生:
《明报》一名记者于2月9日凌晨,在旺角采访冲突事件时,被一群警员袭击致头破血流。事发前,记者正在双层巴士上层作高位拍摄,身上挂有记者证,由于有警员要求离开,他在表明身分后便按指示步出巴士,但他走到巴士门口时,被多名手持长盾的警员压到地上,然后遭脚踢及警棍殴打,以致身体多处受伤,其中后脑受损流血,需入院缝针。
本会对此深感愤怒,根据《警察通例》第39章,事发现场的警务人员“须以互谅互让的态度,尽量配合传媒工作,以及不应妨碍传媒的摄录工作”。警员对记者的暴行不但妨碍记者工作,更危害其人身安全,甚至破坏记者对警方的信任。警方实有责任彻查事件及道歉,还记者一个公道。
再者,受袭记者步出巴士时,没有危及警员安全,即使部分在场警员未能及时辨认记者身分,面对手无寸铁的市民,警员所用武力实在令人难以理解。本会明白警员执行职务需使用最低武力,但无故向没有作出攻击行为人士施以暴力,结果与暴力袭击无异。
处长阁下去年上任时曾表明,尊重新闻自由,并称任何人受袭或遭遇不公平对待,警方都会全力调查,前日(2月9日)又再保证会严肃处理今次案件。本会相信阁下言出必行,不会因案件涉及警务人员而偏颇护短,并会督促警方秉公办理。
本会现促警方:
1. 秉公办理彻查事件,公开交代动武原因;
2. 除了以投诉警察课接受投诉,同时要以刑事袭击方向调查;
3. 交代涉事的警员所属部门、人数及身分;以及
4. 向受袭记者道歉。
受袭记者昨日已向警方举报,本会期盼警方能保证日后不会再发生同类事件,并就上述要求作出回应。如有任何回复,可发电邮至mpsachaiwan@gmail.com,与本会干事联络。恳请示复。
顺祝
钧安!
明报职工协会
2016年2月11日
香港记者协会致警务处长公开信全文
致警务处处长卢伟聪先生函件如下:
香港特别行政区
警务处处长
卢伟聪先生
卢处长 钧鍳:
多名记者采访冲突事件遇袭 记协要求警方彻查事件
在年初二(2月9日)凌晨旺角骚乱中,多名记者在场采访遇袭,其中《明报》记者在出示记者证后,仍遭多名警员围殴,香港记者协会强烈谴责有关暴力行为,并认为事件严重阻挠新闻采访,特函阁下责成警方刑事调查事件及严惩涉案者。
据报,《明报》记者在2月9日凌晨于旺角弥敦道和亚皆老街十字路口采访,登上一架停泊在汇丰银行门口的双层巴士拍摄,及后有警员上巴士查问,记者表明自己身份及表示愿意顺从警员要求离开时,被该警员“叉颈”及推下车,再被多名警员在没有任何理由或警告情况下,用盾牌制服按地、警棍打后脑及脚踢,记者虽然当时有挂上记者证及表明身份但该批警员仍然施用武力,事后记者头部需缝一针。
本会过去已多次向警方反映记者于采访其间遭警员暴力对待,而 阁下亦承诺正视有关问题及作出改善,但今次又再发生记者被暴力对待,实在令人极度遗憾。
另外,《香港01》记者于2月9日近凌晨十二时到良景市集内追访时,被10多名“管理员”喝止,在表明记者身分后,仍被围殴,头部流血、颈部瘀伤,受伤倒地。该记者其后接受访问时表示被围殴近一分钟后才得到警方协助。本会对接连有“管理员”向进行采访的记者施袭,感到痛心及予以强烈谴责。暴力事件严重阻挠新闻采访,本会期望警方在记者遇袭时适时介入及提供适当保护,并要求警方彻查事件,尽快将凶徒绳之于法。
本会希望 阁下郑重严正处理记者接连遇袭事件,并尽快安排与本会面见,交代警方将有何措施,以确保日后不再发生同类情况。本会同时于附件中列出连日来记者采访时被示威者袭击及阻碍采访事件,希望警方跟进,并请随时联络香港记者协会(2591 0692/hkja@hkja.org.hk)。
伫候示复。
顺祝
钧安
香港记者协会主席
岑倚兰
2016年2月11日
学民思潮致警务处长公开信全文
致警务处处长卢伟聪:
学民思潮成员林淳轩早已订好机票与家人外游,安排于2月10日(星期三)早上10时20分跟家人乘坐中华航空CI602班机,前往台北旅行七天至2月17日(星期三)返港。
当林淳轩准备在9:50am离境时,被海关从柜位带到房间扣查,并在10时20分传录音给学民思潮的同学,表示自己已确认不能离境,需要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
及后,警方发出新闻稿表示就著旺角骚乱事件拘捕一名男子,中午将在机场警署交代详情。据悉被捕男子当时正准备乘飞机离港。接著学民思潮获义务律师告知,警方是以“暴动罪”将林淳轩拘捕。
学民思潮认为警方拘捕林淳轩绝不合理,林淳轩在2月8日(星期一)10时抵达旺角光顾小贩,并在2月9日(星期二)凌晨2时15分左右离开现场,过程中没有做出袭击警方以及任何暴力行为。
学民思潮对于警方滥捕乱控深表愤概,认为支持小贩也要面临政权打压实在不能接受。我们要求警方立即释放林淳轩,并且就滥捕一事向同学道歉。
学民思潮
2016年2月11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