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牛肉饭老板娘提私人检控被拒 裁断基准成争议 上诉庭押后判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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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牛肉饭老板娘郭德英认为港台节目内容偏颇,私人检控时任广播处长梁家荣,但遭裁判官拒绝。郭不服决定,又指同样申请私人检控的许智峰,却获准继续检控,认为不公平而提出上诉。然而,郭的案件却衍伸了另一问题:裁判官考虑这类申请时,应考虑表证是否成立,还是案件是否有合理的成功定罪机会。律政司及法庭之友均派代表就此法律议题展开辩论。上诉庭今(17日)听取陈词后押后裁决。
上诉庭重申裁判官拒郭申请并无犯错
上诉人郭德英,律政司司长为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一方,资深大律师黄佩琪则担任法庭之友协助法庭讨相关的法律问题。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先指出,律政司和法庭之友均同意,裁判官拒绝受理郭的案件,未有犯错。双方亦同意挑战裁判官不受理私人检控决定时,应提出司法覆核,而非以裁判法院上诉案形式。
律政司认为应考虑较高标准
律政司的代表之后就法律议题展开争辩,并指裁判官在考虑是否受理私人检控申请时,应采用较高标准,即案件是否有合理定罪机会,作为法律测试的基准,否则无辜的人或较易被私人检控,被检控的人士亦会承受很大压力。惟法官李运腾质疑,以此标准会否出现未审先判的情况。
辩方认为应只考虑表证成立
以法庭之友身份列席的资深大律师黄珮琪,则以辩方身份发言,她认为应以是否有表面证供为法律测试,并指裁判官当时只是考虑是否受理私人检控,而非作小型审讯。
郭德英也有在庭上发言,强调称她只是小市民,没有法律知识,惟发现不公义、不合法的事,希望社会得到改善。她又指,她和许智峰同样提出私人检控,惟许的私人检控获裁判官批准,质疑尺度不同,认为非常不公平。惟潘官指其说法与是次讨论议题并不相关。
案件编号:HCMA21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