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控求职保安员五旬妇 涉5000元贿太古地产招聘主任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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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昨日(31日)落案起诉一名女子,控告她涉嫌向太古地产招聘主任提供5,000元,以换取对方协助她获聘为保安员。被告获廉署准予保释,待明日(2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柯美景(51岁),被控两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案情指,太古地产有限公司于今年2月中招聘保安员。被告申请有关职位并出席网上面试。她于今年3月2日收到评审其表现的太古地产招聘主任通知,其申请并不成功。
两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21年3月3日及4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向上述招聘主任,分别提供2,000元及3,000元,作为对方协助她获太古地产或其附属公司聘用为保安员的诱因或报酬。
案中招聘主任于事发后,立即向其上司汇报事件。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该名求职者。太古地产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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