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案】前G4曾护送曾氏夫妇乘游艇 但未有见过黄楚标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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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涉贪及渎职案已审讯了两周,今日的重点如下:
1.前G4作供讲述,2009年至2012年贴身保护行政长官曾荫权时,及乘坐过三层高私人游艇由澳门返港,但未见过黄楚标。
2. 曾荫权太太曾鲍笑薇于2010年11月停100万元人民币定期,紧急汇钱到东海集团(联合)有限公司户口。
3. 东亚银行总行职员作供,未曾将现金交给曾太,亦未见过曾太。

曾荫权(左)的妹妹曾璟璇(中)每天都到庭旁听。(陈雯慧摄)

重点一:前G4作供:未见过黄楚标和曾乘坐私人游艇返港

高级督察张日东于2009至2012年担任时任行政长官曾荫权私人保安主任。张透露,曾荫权平日于早上9时30至下午5时在礼宾府或政府总部办公,张会逼留在同一建筑物内,但若曾荫权到外地,按惯㤡,香港警务人员只会护送行政长官到内地和澳门边境,保安工作会移交当地保安,直至行政长官过境返港,才会和香港警方配合,不过若当地保安无法配合,香港警方才会派员随行。

在护送曾荫权工作中,张坦言,无印象与黄楚标见过面。2011年11月5日晚上6时,张日东曾负责护送曾氏夫妇到皇岗边境,之后交给内地保安负责,但他不肯定曾荫权是否因为要参加内地江门晚宴,才到内地,亦记不起曾于11月7日是否由澳门返港。

张又透露,在2012年2月曾到澳门,与曾荫权夫妇会合,护送被告乘坐游艇返港,最终停泊在坪洲,之后跟随曾氏夫妇下船行山。张形容该游艇高3层,长度则有30至40米,船上至少有20人。

重点二:曾太停定期 紧急汇款80万元人民币予东海集团

主控官今日再详解,2011年11月曾太汇款80万元人民币予东海集团(联合)有限公司的资金流向。其中2011年7月16日上午9时20分,东亚银行主席李国宝曾在东亚银行中环总行,以现金支票提取35万元现金,同日上午9时39分曾太在东亚银行私人户口,转帐7.3万元到东亚银行与曾荫权的联名户口,再于上午9时53分在东亚银行中环总行,存入35万元现金到该联名户口。

其后在7月及8月,两人的联名户口再分别有两笔32万及5万元的存款,而自从7月16日起,该联名户口共有36次以港币兑换人民币的纪录,当时每日的人民币兑换上限为2万元。9月3日该联名户口结余有100万元人民币存款,并由9月6日至11月9日做了五次定期。

可是在11月5日下午4时半许,曾太突指示终止定期,要求于11月8日紧急汇款80万元人民币予东海集团(联合)有限公司的中国银行户口,但却失败,最后在11月17日成功汇款。

重点三:4名东亚职员作供 其中一人说未见过曾太

就2010年7月16日李国宝以现金支票提取35万元现金,以及在半小时后曾太存入35万现金一事,4名曾在东亚银行中环总行任职的职员作供。银行女文员庄淑娴指,已忘记当日在东亚银行总行21楼,从李国宝秘书手中取到李国宝支票,到楼下大堂兑现35万元现金事情,但指没有见过曾太、以及将现金交给曾太。

另一名银行主任洪海燕只能凭支票提款单及支票副本记录,确认当日有处理过李国宝的现金支票。按一般程序她会核对日期、金额和签名,便入仓库取该35万元,过程约需时20至25分钟,可是对于该35万元现金最后是否交回文员庄淑娴,洪已忘记了,只相信“这些钱有拿在手中”。

另外负责处理曾太存款的两名职员,女银行主任田婉萌确认根据存款单,有处理过存款,但相信接待如曾太这类客户,应由经理负责,而数钱由下属黎尚文负责。黎指,因“很少有几十万元存款”,对当日有印象,但他未见该存款客户。黎入帐后,会直接将该35万元存入仓库,过程约10至15分钟。

案件编号: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