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皓桓梁国雄等认煽惑10.20游行 控方指当日暴力令中银损失500万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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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政府实施《禁蒙面法》后,引起莫大的社会回响,7名泛民人士包括陈皓桓、梁国雄、何俊仁等,涉煽惑及组织当年的10.20九龙游行,所有人今日(19日)在区域法院认罪。案情提到,游行队伍在广东道与柯士甸道交界停下后,示威者未按陈皓桓呼吁散去,并继续在油尖旺一带聚集,而当日出现多项暴力事件,包括中银分行被破坏等,中银报称当日损失逾500万元。案件明日将会进行求情。

7名被告:陈皓桓、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黄浩铭、杨森及吴文远。除了何俊仁外,其余6人承认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而陈皓桓、梁国雄、何秀兰、及何俊仁则另承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本案除了黄浩铭外,其余被告均因为另外的案件服刑或还押中。

黄浩铭是现时唯一仍可保释外出的被告。(李慧娜摄)

禁蒙面法生效后举行游行

案情指,2019年10月4日政府实施禁蒙面法后,民阵申请在当年10月20日在尖沙咀进行集会,并游行至高铁西九站,目的为“废除恶法、独立调查、重组警队”,但最终警方拒绝批准集会及游行。

事前记者会呼吁公众参与

不过,陈皓桓、梁国雄、何秀兰、及何俊仁仍在10月19日召开记者会,表示仍会按原定主题、路线举办游行,并呼吁公众参与,但警告当日会有被捕的风险。陈皓桓直指举办当日游行为作公民抗命,何俊仁则表示“希望勇武同埋和平既力量一齐继续公民抗命既运动”。

除何俊仁外余下6名被告均有到场

案发当日,即当年10月20日,大批群众在尖沙咀梳士巴利道聚集,警方曾作出警告,但群众拒绝离开。除了何俊仁外,其余6名被告均有份手持“五大诉求,缺一不可”的横额。陈皓桓更呼吁示威者戴上黑口罩,又提醒参与者“被捕支援热线”,希望参与者抵达高铁西九站终点后,流水式散去。多名被告带领示威者叫口号,包括“我有权蒙面无需共产党批准”。

6名被告持横额领群众游行

及后,6名被告手持横额带领群众游行,吴文远全程戴著黑口罩,沿途亦不断高呼口号,当队头行到广东道与柯士甸道交界时,陈皓桓表示知道有“手足”已堵塞通往西九站的道路,于是在该交界指示群众散去。

当日优品360亦损失177万

虽然由6名被告组成的队头已停下,但大批示威者未有离开,并作出不同的暴力行为,如袭击途人、掷硬物等,并继续在油尖旺一带聚集,有示威者闯入中银分行进行破坏,亦有示威者向警方掷汽油弹,有警员左手因而著火。事件严重阻碍文通以及损坏不少财产,中银报称损失逾500万元,优品360则称损失177万元。

案件编号:DCCC53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