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游说青年认藏毒案 前师爷陈强利被拒保释 控方称或更多人被捕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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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岁青年马家健,因企图贩毒罪成被判囚23年,他服刑5年,本月11日上诉得直,并揭发马疑遭人游说认罪。曾接手这案的律师楼“师爷”陈强利及一名女大律师早前被捕,并被控以妨碍司法公正罪,案件今(19日)在九龙城法院提堂,控方透露,事件发生长达10个月,警方需时调查,且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裁判官庭指案情严重,拒绝让陈保释,女大律师准以30万元担保外出,案件押后至11月29日再讯。
两名男被告:陈强利(58岁,退休),及张晓惠(33岁,女,大律师)今日由警方柙送至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控罪指2人于2017年1月27日至2017年11月21日期间,在若干日子中,与马家健,一同串谋他人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即在荃湾法院2016年第2496号的刑事案件中,虚假地表示洪智谦没有要求马家健接收案件中所涉的邮包,及称洪智谦并不涉及上述案件。
女被告保释离开时的情况。(详看下图)
不排除更其他人被捕
控方指出,两名被告涉嫌说服马单独承担贩毒的法律责任,以撤回对洪智谦的刑责,且由于该案发生时间长达10个月,警方需时调查,不排除有其他人被捕,甚至控告更严重罪行。
女被告准保但要守严苛条件
裁判官严舜仪指出,案件具严重性,拒绝让被告陈强利保释,把陈交惩教署看管。严官虽准张保释,但强调须作出严苛的条件,包括把保释金提高至30万元,首10万元须于48小时内交至法庭,余下20万元须于一个月内交出,期间不得离港,须交出旅游证件,每晚11时至翌日7时遵守宵禁令,每逢周六到西区警署报到,不能接触案件证人。
案件编号:KCCC237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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