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餐厅与食客口角后亡死因 脑神经科医生认为死者生前已有血管瘤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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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维修员在茶餐厅将放过入口的羹放入公用糖罐,遭同台食客指斥,继而发生争执及推撞,维修员其后突倒地昏迷,留医3个月后不治,死因庭就其死作研讯今(18日)续,脑神经外科医生称,他倾向认为维修员的血管瘤本身已存在,但其爆裂原因,则持中性意见,有机会是自然破裂,亦可能与外力有关,惟后者可能性较低。

死者黄文权(58岁),2015年10月10日在茶餐厅昏迷送院,留院至2016年1月16日死亡。曾与黄争执的食客梁宝钿亦有律师代表在场,并被列为利害关系的一方。

4原因可令血管瘤爆裂

脑神经外科顾问医生陈甘棠供称,血管瘤爆裂主要有4个原因,若黄之前已有血管瘤,有机会受外来力量撞至爆裂、因打斗而血压上升导致爆裂,或突然爆裂。若黄原本没有血管瘤,则有可能在打斗时使血管撕裂,形成撕裂性动脉瘤。

脑神经外科顾问医生陈甘棠称九成血管瘤都没有病症,若血压上升或受外力撞击,或会突然爆裂。(刘安琪摄)

九成血管瘤没有病征

陈续指,逾九成的血管瘤均没有病征,普通检查亦未能验出,故即使黄一早已有血管瘤,其病史没有提及属正常。另陈称血管瘤因外力而爆裂的可能性较低,因血管瘤“随时都可以爆”,甚至睡眠期间亦有可能会爆。

黄的血管瘤在后脑与脑干接近

另黄的血管瘤位于后脑位置,该处的空间较狭窄,血管亦较为幼,且与脑干接近,因此一旦动脉瘤破裂,少量出血便会导致黄不能呼吸,继而可以迅速陷入昏迷。

案中证人的主要供词。(详看下图)

死者妻望陪审团讲公道说话

代表梁宝钿的大律师蔡兆升结案陈词时指,陪审员首先须判断黄的死是否与梁的行为有因果关系,若认为有则须进一步思考梁的行为是否合法。蔡律师指出黄死于自然的可能性较大,正如早前出庭作供的3名证人,均认为黄在案发前已有血管瘤,若陪审员接纳此说法,则仅需要考虑血管瘤是否自然爆裂。而若陪审员认为黄是死于被杀,则须考虑梁的行为是否属于使用适当武力自卫,惟强调作出非法被杀裁判必定要达至毫无合理疑点。

黄的妻子蓝艳玲则自言不清楚当日发生了什么事情,但都想知道黄是死于人为或自然,希望陪审员能“讲公道说话”。

死因裁判官将于明早引导陪审员。

案件编号:CCDI-253/2016(D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