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涉贩毒案无端坐冤狱 终上诉得直 张达明叹:无端端坐咗五年
有青年涉因司法不公险坐冤狱。一名20岁马姓青年,年前涉答应洪姓友人借出地址收取包裹,但报称不知内藏逾1公斤可卡因,最终亦没有收件,惟事后与朋友双双被控企图贩毒罪,及后朋友获撤控。青年前年被裁定罪成判囚23年,昨终上诉得直,当庭释放。
代表马姓青年上诉的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今(12日)于商台节目讲述事件原由,披露当事人原代表律师由被捕洪姓友人的亲戚介绍,并游说其认罪以换取减刑,涉嫌利益冲突。律政司其后坚持继续起诉马姓青年,终致冤案。张达明形容其当事人是单纯的年轻人,“我戥呢啲年轻人好惨,咁勤奋嘅后生仔,无端端坐咗五年监。”
他又引述上诉判词指,控方似乎将无辜的人定罪,但就放生怀疑刑责更重人士,案件亦有很多疑点,上诉人原有的法律团队亦有问题,惟他相信,要追究律政司有一定难度。
上诉庭昨推翻一名青年企图贩毒案的定罪,并裁定案件毋须发还重审。已取得当事人“健仔”同意透露详情、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于商台节目表示,案件事发于2016年,当时年仅20岁的上诉人马家健,答应朋友洪志谦(音译)借出地址收取包裹,他并没有领取邮件,但在执法行动中被捕,该名借地址的洪姓朋友随后同样被捕。海关在该名洪姓友人的住所搜获毒品。
案件原审时 被告由被捕友人亲戚介绍案底累累师爷跟进
张达明表示,上诉人原有的法律团队,由被捕友人的亲戚介绍,负责跟进的人并非律师,而是一名案底累累的“师爷”,并叫上诉人认罪,以换取减刑,“好离谱,佢唔系正式律师,仲要犯过强奸、抢劫和恐吓,居然可以做师爷,在律师楼头衔为政治诉讼经理。”
张达明续说,该师爷以健仔认罪的条件,交换律师司撤销洪姓被捕青年较重的贩毒罪,律政司遂改在区域法院控告洪藏毒罪,终判两年,但撤销其贩毒罪。
张达明指﹐健仔还柙期间,有囚友向健仔告知案件不妥,健仔遂向爸爸转达,适逢爸爸退休前在大律师楼任职派递员,他的前雇主劝他申请法援上诉。
法官曾质疑律政司决定
审讯期间,法官曾质疑律政司决定,惟律政司坚持控告健仔,张引述法官曾不满指:“你咁讲好易咯,但万一健仔有罪,要判20几年很荒谬。”法官曾批评控方将法庭牵扯至司法不公。不过,最终健仔被陪审员以五比二裁定罪成,判监23年。
健仔等候上诉坐监期间 父亲癌症过身未能陪伴
张达明认同今次上诉得直,是“迟来的公义”。他指,健仔入狱前是勤奋的年轻人,兼职收入万多元,修读职业训练局课程,“如果佢系贩毒集团一份子,点会要日日挨更抵夜日头读书、夜晚去拉面档兼职?”他又替其不值:“我戥呢啲年轻人好惨,咁勤奋嘅后生仔,无端端坐咗五年监。唉,有一样我好可惜,佢爸爸上年年底因癌症过身,健仔仍然坐紧监。”
对于师爷及律师行所涉责任,他指不排除有后续,遂不作评论。但根据法律人员守则,律师行倘知悉职员曾涉不诚实案底,应不可雇用。
张达明:追究律政司有难度
至于可否追究律政司?张达明则指有难度,制度上政府设特惠补偿机制,可向蒙受冤狱人士人赔偿,“但很少行使,过往只有一次赔过畀我曾经帮忙的人。”他又慨叹指,“这不涉政治,很多小市民唔识法律,但判咗罪。你冇律师代表上诉大多会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