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黑夜】38人被控暴动罪  警通宵扣查学民成员

撰文: 俞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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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机场拘捕学民思潮成员林淳轩。(陈惠娴摄)

黄之锋下午5时许于Facebook引述处理林淳轩案件的义务律师表示,警方根据《公安条例》第19条控告林暴动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10年。另外黄亦表示警方已取得法庭搜查令,正前往林淳轩家中捡取证物,黄之锋将与代表律师到场监察。

 

黄之锋指林涉暴动罪被捕

 

根据《公安条例》245章第19条,任何参与被定为非法集结的人破坏社会安宁,该集结即属暴动,而集结的人即属集结暴动。任何人参与暴动,即犯暴动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10年。

警方在机场拘捕学民思潮成员林淳轩。(陈惠娴摄)

最年轻被告仅15岁

协助在旺角骚乱事件中被捕人士的义务律师晚上表示,有32人在初二凌晨被拘捕至秀茂坪警署,当中至少16人确定会被起诉,周三早上9时半将会带至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此外,学民思潮成员林淳轩至今尚未有机会在警署录取口供,预计需被扣押接近48小时,待至周五早上才能在法庭提堂。青年新政召集人梁颂恒亦确认有一位成员被控暴动罪。警方发言人表示,64名被捕人士中,38人(包括35男3女,年龄介乎15至70岁)已被落案暂控以各一项暴动罪,将于2月11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另外16人(包括12男4女,年龄介乎14至33岁)将会保释候查,余下10人(包括8男2女,年龄介乎21至55岁)现正被扣留调查。

警方今早在机场拘捕学民思潮成员林淳轩,指他涉嫌与年初二凌晨的旺角骚乱有关。学民思潮成员林淳轩(22岁)今早打算与家人外出旅游时被海关扣留,转交警方拘捕。林被探员带到西环皇后大道西288号一个单位调查。

中大神学院发声明谴责警滥权

 

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神学院晚上约10时发出声明,指该院一年级学生林淳轩于今早被警方拘捕深表关注。声明中提出三点,一、就现时掌握资料,林淳轩于2月8日晚上10时至2月9日凌晨2时15分曾在旺角逗留,期间并没有涉及任何暴力行为,由于现时社会及本院均有同学关注警方因林曾积极参与社运,将之列入关注黑名单,并在缺乏足够证据下作无理拘控,该院重申警队务必严正执法,不可滥用职权。二、警方今午涉在没有搜查令情况下,押林淳轩返家搜查,此举实属滥权,该院予以谴责。三、该院促请警方就扣留林淳轩一事作全面交代,如未有足够证据,请警方从速释放他。

附:学民思潮声明

 

声明:警方滥捕乱控 支持小贩无罪

 

学民思潮成员林淳轩早已订好机票与家人外游,安排于2月10日(星期三)早上10时20分跟家人乘坐中华航空CI602班机,前往台北旅行七天至2月17日(星期三)返港。

 

当林淳轩准备在9:50am离境时,被海关从柜位带到房间扣查,并在10时20分传录音给学民思潮的同学,表示自己已确认不能离境,需要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而林淳轩家人已立即安排从台北返港

 

及后,警方发出新闻稿表示就著旺角骚乱事件拘捕一名男子,中午将在机场警署交代详情。据悉被捕男子当时正准备乘飞机离港。

 

林淳轩在2月8日(星期一)10时抵达旺角光顾小贩,并在2月9日(星期二)凌晨2时15分左右离开现场,过程中没有做出袭击警方以及任何暴力行为,对于警方滥捕学民思潮在此深表愤概。

 

学民思潮对于警方滥捕乱控深表愤概,支持小贩也要面临政权打压实在可耻。由于至今律师仍未有任何途径可以联络林淳轩本人,我们要求警方交待林淳轩身处位置,并立即释放林淳轩!

 

2016年2月10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