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陈茂波指成功提振经济 重申不可设最低消费或额外收费
电子消费券派发踏入第8日,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今日(8日)于网志表示,电子消费券已成功达到两个目的,包括让市民普遍受惠,以及提振经济、支持就业。他期望消费券能本港为数码经济转型打稳基础,更透露截至七月底,4家储值支付平台共新增了逾220万个帐户,并增加逾4.8个接受电子支付的商户。他亦提醒市民,消费券的截止登记日期为8月14日。他又再次提醒,使用消费券购物或购买服务,不存在最低消费要求,也不容许额外收费,如果有商户违反规定,储值支付工具营运商或消费者委员会等将作出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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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消费者明显“疏爽” 似过时过节气氛
陈茂波于网志表示,首批消费券在上周日发放后,市面呈现著久违了的热闹气氛。过去一周感觉人流明显增加了,更有地方甚至是人头涌涌,餐厅订位不容易,故认为达成推动消费券的第一个目的,做到让市民普遍受惠,“不少市民告诉我,市面气氛好了,加上消费券到手,心情也挺愉快的,有点像过时过节的气氛。”
陈又指,最近走访各种商场和商户,职员向他表示人流明显增加,发放消费券后是“旺丁又旺财”,部份消费者明显“疏爽”,或是加码消费,令商户的生意也有所提升。他认为达到消费券第二个目的,即“提振经济、支持就业”。
陈茂波︰市民用得爽,商户收得Happy
陈亦希望电子消费券达成第三个目的,推动本港电子支付的广泛应用及发展,为数码经济转型打稳基础。他透露,根据最新数字,截至七月底即消费券发放前夕,4家储值支付平台共新增了逾220万个帐户,并增加逾4.8个接受电子支付的商户。他称,消费券派发至今,绝大部份的电子支付交易都大致畅顺,“市民用得爽,商户收得Happy。”
陈认为,让市民选择切合自身需要的储值支付平台,促进平台的竞争,亦让电子支付得以广泛札根。他认为网上购物、电子支付是未来零售发展的大趋势,呼吁未安装电子支付的商户,把握机会尽快安装,以抓紧未来数个月的商机。
陈茂波又指,使用消费券购物或购买服务,不存在最低消费要求,也不容许额外收费。如果有商户违反规定,储值支付工具营运商或消费者委员会等将作出跟进。他又“教路”,消费者要留意“三步曲”:“睇货价、睇支付、睇单据”。
最后陈向市民提醒,指消费券计划的截止登记日期为本周六(14日),“还未登记的市民记得尽快登记了!让我们一起消费,带旺经济;精明消费、齐齐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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