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涉性侵女友女儿 著向上望图强奸 胞妹经过问:咩事
兼职货车司机,涉嫌与一名两女之母同居时,数度非礼女友未满10岁的长女,有次更叫女童向上望并企图强奸她,惟遭女童的妹妹经过并问:“咩事?”司机即扮开枪手势打发妹妹,并叫女童穿回衣服,最后未有成事。女童因怕司机会用武力,未有把事告知别人。至数年后她结交了男友,并向社工咨询如何与男性相处时,终导出儿时受性侵的经过。司机被捕后却称:“我无做过。”他否认企图强奸及非礼等3罪,案件今(3日)在高等法院开审。
事主案发时未满10岁
现年30岁的被告,被控于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在九龙湾某单位,两度非礼X和一次企图强奸女事主X。X案发时不足10岁。
控方开案陈词指,女事主X的母亲Y于2012年认识被告,两人迅即发展成为情侣。此外,Y于相约时间获分配涉案公屋单位,被告、事主母亲、X和X的胞妹Z同居于该单位。至2016年5月,被告和事主母亲分手后迁出单位。
X读四年经遭被告亲吻
第一次非礼事件发生于X就读四年级,当时X母不在家。X躺在被告的床上玩电子游戏,被告突然吻X的嘴唇两次,并把舌头伸入X的口内。
要求X脱下内裤非礼下体
X就读五年级时亦再次遭被告非礼,并遭企图强奸。案发于某日下午,当时只有X和被告在单位。X按被告要求脱下内外裤,然后被告把右手指插入X的阴道约1、2分钟,X感到痛楚。
企图强奸时著事主向上望
此外,被告于某日晚上坐在沙发,把内外裤褪至大腿。他又要X坐在他的大腿,再脱下X的内外裤。X按被告要求向上望,然系感到被告的阳具尝试插入她的阴道。X妹及后出现,被告向她做出开枪手势,Z便离开,被告之后叫X穿回衣服。
咨询社工与男性相处之道揭发事件
因担心被告使用暴力,X一直未有把事件告知他人。于2019年12月,X就与其男友和其他男性相处的问题咨询校内社工,并透露事件。被告被捕后,警诫下称:“我无做过。”
事主形容被告伸舌入其口中
控方庭上播放事主X于2019年底录取的会面纪绿,讲述三次性侵事件。X称第一次被非礼时,她躺在沙发,面向天花板,被告突然吻她两次,被告并把舌头伸入她的口中“走嚟走好”。
感到有东西入私人部位
此外,X就读5年级时,被告著X坐在他的大腿。被告继而著脱去她裤子,用手指插她的私人部位。她感到有东西进入“私人部位”、“手指上上下下郁,顶住顶住、上下上下”,她并形容当时“好痛”。
胞妹经过问:咩事
至于企图强奸事件,X称当时按被告指示坐在对方的大腿。被告之后脱去两人的裤子,并著X向上望。被问及当时被告阳具的状态时,X形容为“企起身”,同时被告“一边揽住我,一边搞阳具”,被告尝试把其阳具插入,但最终“无入过”。
被问及她是感觉到或是看到,她起初称感觉到,之后称亦看到,指望到被告下体触碰到事主的私处,惟被告之后著她继续向上望。她又形容,当时并不舒服。期间,X的胞妹走向他们,问:“咩事?”而被告“讲唔知乜嘢关于枪,做埋手势”,胞妹便离开。被告和X亦穿回裤子。
案件编号:HCCC28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