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成放飞挂直幡气球罚款2500元 李卓人不认罪9月预审
民阵今年元旦举办汽车巡游,支联会副主席和社民连成员曾健成,涉放飞挂著“释放政治犯”直幡的气球,二人共被票控3罪。曾健成今日(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在受管制空域放飞气球,其律师求情指气球挂著的只是宣纸,一撕即破,可造成的破坏有限,且离航道有一段距离。裁判官考虑到他初犯及一时冲动,判他罚款2500元。李卓人则表示不认罪,其案件会押后至9月9日进行审前覆核。
两名被告:曾健成(65岁)及李卓人(64岁),二人被控违反《1995年飞航(香港)令》。控罪指,二人于本年1月1日在金钟立法会道,未有行政长官允许下放飞气球;李另被控阻碍高级督察钟廷森依法执行职务。
警方曾作多次警告
案情指,警方当日在添马公园,见到曾手持挂著“释放政治犯”直幡的气球,而李则拿著绳尾位置,有鉴于气球的大小,警方认为放飞气球或会影响飞行航道,于是作出多次警告,惟曾最终在立法会道放飞气球。虽然有警员尝试抓回气球,但只抓到直幡的一部分,气球最终飞越中信大厦,然后消失。
李事后接受传媒采访,并声称当日要和海陆空散播“释放政治犯”的信息,但否有意放飞气球,而气球飞走是因为警方的干预。
曾健成的代表律师求情指,曾现时无业,靠积蓄过活,他曾担任过3届区议员、2届回归前立法局的议员,并做社区议会工作超过30年,热心服务社会及街坊。
求情称情急下释放气球
律师又指,事发时曾只是一时冲动,见警员欲取走其气球,情急下释放气球,而气球挂著的只是宣纸,一撕即破,可造成的破坏有限,气球尺寸也不大,释放位置离航道有一段距离,风险较低。
放气球以表达港人的关注
曾判刑后解释今年元旦因无法举办游行,唯有用气球,写上“释放政治犯”,以表达港人的关注。他又批评特首林郑月娥容不下反对声音,用尽方法起诉反对派,直指要解决社会撕裂,要先了解警民冲突的原因,要对使用暴力的示威者及警员一视同仁,绳之于法。
案件编号:ESS20477-7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