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沙田有药房认收2%服务费 八达通指如违协议或取消资格
撰文: 王洁恩
出版:更新:
电子消费券8月1日派发,网上流传一张图片,显示有顾客8月1日光顾一间沙田区药房购物,以八达通付款时,商户同时收取相等于约2%的服务费。
八达通回复《香港01》时指,根据八达通和商户所签订的开户协议,商户只可以收取货品的实际价钱,若收费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八达通有权取消该商户资格。
网上流传单据显示,有人在沙田石门“万顺安妆药”购买营养粉及两盒糖尿病药,合共1,006元。但帐单显示,药房除了收取货品费用外,亦向顾客索取服务费21元,相当于货品售价2%,因而总额增至1,027元。该名顾客是以八达通付款,惟未知“服务费”的含意。
《香港01》昨(1日)下午曾到该药房查询,惟店员未有即时回应,只着记者留下联络资料。及后,药房在其facebook专页上载一闭路电视片段,并发文指职员在收款时已向客人说明用八达通处理消费金额逾200元交易时需支付2%手续费。
药房解释,因店方是小本经营,若卖价包括使用八达通而产生的银行手续费,该交易是蚀钱的。不过,其facebook专页至今日(2日)已无法登入。
八达通:协议列明只可收货品实际价钱
八达通表示,根据八达通和商户所签订的开户协议,商户只可以收取货品的实际价钱, 不能收取额外费用,如不按开户协议收取额外费用 ,如手续费等,八达通有权取消该商户资格。
八达通又指,正核实该商户是否有额外收取其他手续费,如有便将取消该商户资格。
+1
消费券|“派钱”首日气氛热 Apple Store人龙再现 商场人头涌消费券|二维码支付供应商系统故障 新巴城巴吁现金或八达通付费消费券|陈茂波伙李慧琼落区 自爆已花光二千元:买虾饺请市民食消费券|商场迫爆 首日海港城人流、车流较一般假日多15%消费券|市民豪花10万买名表 新鸿基:料商场生意同比升两至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