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媒女记者抗警罪成被判缓刑 官发现出错自行覆核 改判社服令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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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媒女记者去年母亲节采访旺角示威活动,她于女厕拍摄警方拘捕过程时,遭女警查问,但她推开警员并挣扎,又尝试逃走,最终被支援的男警喷胡椒喷雾制服。女记者早前被裁定抗拒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员罪成,被判入狱4星期及缓刑两年。惟裁判官严舜仪事后发现有关控罪不能判以缓刑,今(17日)自行提出覆核,并改判该女记者社会服务令240小时,期间须定期接受精神科覆诊及情绪管理辅导。

被告何家欣(27岁),案发时为网媒《娱宾》的记者。她被控于2020年5月11日,在旺角洗衣街花园的女厕内抗拒4名警员执行职务。

何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原被判监禁4星期、缓刑2年,但严官事后发现出错,因何所涉控罪是不能判处缓刑,故开庭自行覆核,并搁置原有判刑,并改判社会服务令。

严官关注到被告在情绪控制上有问题,故附加两项条件,要她接受精神科覆诊,及情绪管理辅导,并要向法庭呈交进度报告。

案件编号:KCCC282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