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不承认学生会 多个委员会将无学生代表 被质疑违规程
港大学生会评议会早前通过“感激”七一刺警案疑凶议案惹起争议,事件今日(13日)继续发酵,校方发声明不再承认港大学生会地位,又指将设立专责团队,协调和处理各类学生事务。
多名学生会前代表质疑,学生会写入《港大条例》,即承认学生会是官方组织,若校方未修改《规程》,单方面不承认学生会地位,学生会有权作出司法覆核。他们指,多个大学事务委员会的学生成员,均由学生会委任,若然不容许民选代表发声,将失去代表性及向学生问责的精神。《香港01》正就此向校方查询。
《香港大学规程》列明由评议会委学生加入
翻查《香港大学条例》附表的《香港大学规程》,订明港大纪律委员会的学生小组,由评议会委任20位学生组成,而学生会会长须于每年6月1日前将获委任的成员姓名及位次,呈交教务长。
前港大校委会本科生代表李梓成指,港大学生会写入《港大条例》,即承认学生会是官方组织,质疑校方单方面不承认学生会地位,“他日是否可以单方面不承认其他东西?”他认为学生会有权就此作出司法覆核。
前会长郭永健:校方应就此告一段落
若然港大不承认学生会地位,按程序须经校董会修改《规程》。有消息指,港大校委会对上次开会日期是4月份,当时未有提出修改《规程》删走涉及港大学生会的部分。
前港大学生会会长郭永健批评,若然校方一日未修改《规程》,不应该不承认学生会地位,质疑有关做法违反《港大条例》。律师庄耀洸认为,难以单靠港大简单声明,判断今次决定是否违例,例如校方会否终止现行纪律委员会的学生成员职务、拒委任《规程》订明的学生代表为有关委员会成员,若校方有相关做法,则涉违反《港大条例》。
郭永健又指,学生会干事会等成员,已就议案事件辞职致歉,认为校方应就此告一段落,不应再有任何追究行动。
纪律委员会等设有学生代表席位
港大校委会辖下有多个大学事务委员会,例如遴选学生事务长委员会、膳食委员会、大学设施委员会等,均有学生会委任的代表成员。李梓成指,校方毋须修改《规程》,便可删去学生会代表在委员会的角色,若然校方日后“安插”学生代表,有关席位将失去向全体学生问责的精神。
郭永健认为,学生会是校内好大规模的组织,有份参与校政,例如膳食安排、宿舍管理、学术教学质素等表达意见,若由个别学生出任,会令人质疑其代表性及影响力。
港大5月时已停止代收学生会费、不再提供财政管理服务及接管学生会会址及设施。李梓成形容校方今次做法更辣,将学生会“连根拔起”,料日后学生会将不能再使用大楼会址,及协助安排辖下130个属会预约场地、举办活动等,影响学生事务运作。